中标
淮南市八公山区胡林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可行性论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4.2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cg-2023-154
预算金额14.26万元
招标公司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公山分局
招标联系人-0554-5616608
招标代理机构淮南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山18949668
中标公司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14.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HCG-2023-154
二、项目名称:淮南市八公山区胡林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可行性论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 14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公山分局
地 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儿童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0554-561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南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云景华城4号楼中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18949668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山、曹兰萍
联系方式:0554-5616608、18949668770
二、项目名称:淮南市八公山区胡林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可行性论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 14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淮南市八公山区胡林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可行性论证项目 采购需求:结合淮南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图斑现状,依据《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和《八公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明细表(2023-2025年)》,参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3〕7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相关方案编制工作,深入分析八公山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取得的成效,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编制大纲要求,编制《淮南市八公山区胡林废弃矿山自然恢复可行性论证》。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内提交经专家组论证合格的成果文件,服务期至本项目自然复绿验收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项目负责人:王小勇 执业证书信息:AY063400030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2月1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公山分局
地 址:淮南市八公山区儿童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0554-561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南众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云景华城4号楼中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18949668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山、曹兰萍
联系方式:0554-5616608、1894966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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