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招标人 |
名称:郎溪县十字镇人民政府 地址: 郎溪县十字镇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郎溪县珠光国际8幢1层 |
项目名称 |
十字镇综合产业园经都十八路等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总承包一期工程(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LXX-GC-GK-2022024 |
开标时间 |
2022年7月1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聚好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通站路茶城11幢3#;无锡市滨湖区锦溪路100号; 设计费报价:25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7.97%; 综合得分:95.98;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7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周许清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172173532 2.设计负责人:黄励鑫 相关证书名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07068 3.施工负责人:周许清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172173532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定南县老城精细化工产业园核心产业区土方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南部路网建设工程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其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振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通站路西侧 9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9 号。 设计费报价:25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8.12%; 综合得分:95.9;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70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王海飞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12106735 设计负责人:魏永 相关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G(16)934515805 3.施工负责人:王海飞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1210673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怀远县2020年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三包);蒙城县2021年老旧小区道路相关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其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安徽广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与青龙路交汇处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3栋19001号;合肥市颖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 设计费报价:25万元(下浮费率:0%); 施工费报价:下浮费率:17.77%; 综合得分:95.85; 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75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项目负责人:陈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12122181 2.设计负责人:李运虎 相关证书名称: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G(2020)934006334 3.施工负责人:陈军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皖 23421212218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设计负责人业绩:治淮路等11条设计环保监测的“白改黑”市政道路EPC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航华路南段(MH18-中环线)市政道路设计、施工一体化)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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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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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4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 138 0563 03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 7563 355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392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47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
十字镇综合产业园经都十八路等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总承包一期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