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彭紫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林地占用评估服务(第一批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因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函时间不一致分为两批次开展工作,其中第一批次17座水库为15座三类坝和2座二类坝,包含里坑水库、洛坑水库、南风坑水库、新安水库、洋坑水库、沈坑水库、响水坑水库、百安水库、长坑水库(鲘门)、载背水库、港尾水库、石牌水库、黄京铺水库、响水水库、锡坑水库、小漠水库(二类坝)、深冲水库(二类坝)。第二批次6座水库为1座三类坝和5座二类坝,包含下寮水库、畚箕坑水库(二类坝)、嘉田水库(二类坝)、马老山水库(二类坝)、三角山水库(二类坝)、长坑水库(赤石)(二类坝)。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坝体防渗墙及基础防渗、新建岸边输水放空洞、溢洪道改建、硬化上坝公路及坝顶公路、水库供电,增加自动化监测设备等、其他在安全鉴定或复核评估中发现需要处理的问题。
本次采购内容为21座水库的林地占用评估服务工作,响水坑水库、三角山水库不在本次采购范围。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编制各水库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报告等相应报告、图表,以及为建设单位获批《使用林地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所提供必要服务工作(除响水坑水库和三角山水库)。
(2)编制各水库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方案,协助建设单位办理临时用林手续,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除响水坑水库和三角山水库)。
(3)为建设单位提供涉林相关咨询服务。
(4)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林地占用评估服务有关的其他事务。
2.服务要求:乙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分别提交21座水库林地占用评估成果文件。
3.服务成果:按服务内容分别提供21座水库的林地占用评估相关成果文件及咨询服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3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林地占用评估服务费支付
1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支付林地占用评估服务暂定合同价的20%。
支付至林地占用评估服务暂定合同价的20%。
2
中间
支付
完成项目林地占用评估成果编制且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完成用林手续办理后,最多支付林地占用评估服务暂定合同价的60%。
最多支付至林地占用评估服务暂定合同价的80%。
3
余款
支付
结算经财政评审完成且履约评价后,最多支付林地占用评估服务审定价的20%。(履约考核金为合同审定价的10%,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支付至90%,履约评价合格的支付至95%,中等的支付至98%,良好及以上的支付至100%)
累计支付至林地占用评估服务审定价90%~10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明于合同内。
三、报价上限价要求:
本次林地占用评估服务项目采购询价上限价为28.04万元(报价单上需体现各水库单独报价)。
备注:如报价高于概算金额,则以概算金额为合同暂定价,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和相关材料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社保购买记录及在职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禁止转包。
5.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9.提供企业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工期、项目投资额、中标时间、水土保持服务中标价、工程主要内容等),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工期、项目投资额、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职责等)。
注:同类工程业绩是指林地占用评估类业绩,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如提供超过3项,按前3项计,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0.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信息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注: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材料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局办:pzlynn@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彭紫麟
联系方式: 1392636463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1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附件2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水库征地范围图.d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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