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y-2024082001x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绥中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王瑛琨0429-67799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潇0429-79399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2024082001X
项目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永久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cy889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01004154889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人民法院
地址:绥中县新兴街1段24号
联系方式:王瑛琨 0429-677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门市
联系方式:杨潇 0429-79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潇
电 话: 0429-7939999
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2024082001X
项目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绥中县人民法院订阅风险人员识别预警与分析服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永久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cy8899@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01004154889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人民法院
地址:绥中县新兴街1段24号
联系方式:王瑛琨 0429-677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门市
联系方式:杨潇 0429-79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潇
电 话: 0429-793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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