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遂宁市安居经开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遂宁市安居经开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
递交时间:2023-06-07 11:1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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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14,20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安居经开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遂宁市安居经开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标段”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的内容“(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修改为“(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中的内容“√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修改为“√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 中的内容“√不允许”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经项目业主认可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经项目业主认可的相应资质”。
招标人: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7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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