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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永嘉县2021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立项项目(第二批)到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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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温市科发〔2018〕21号)等文件规定,县科技局决定组织专家对永嘉县2021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立项项目(第二批)到期未验收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温州市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修订)> 一、验收范围及时间 1、永嘉县2021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立项项目(第二批)到期未验收项目(共17项,见附件1); 2、2023年3月底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材料 1、永嘉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2); 2、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所含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缴纳原始凭证复印件; 3、发明专利项目产业化总结,主要包括技术应用范围、关键技术及主要性能、主要创新点、专利技术在产品中的作用、技术经济指标、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专利产品盈利能力等; 4、项目产品实现销售财务清单; 5、经济效益明细表(见附件3);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完税凭证。 三、其他事项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认真准备好验收材料,并装订成册,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将电子稿发至250603788@qq.com,将纸质材料1式5份加盖公章报送县科技局。 2、销售发票很多的企业可以单独装订成册,其他材料里提供发票明细表即可。发票不能证明为专利产品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并详细说明原因。 3、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单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验收,不得享受县里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政策支持。 4、联系人:杨章程 郑海霄;电话:(0577)67986505;邮寄地址: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县前路94号永嘉县科学技术局1211室。 附件1:永嘉县2021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立项项目(第二批)到期未验收项目.docx附件1:永嘉县2021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立项项目(第二批)到期未验收项目.docx 附件2:永嘉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附件2:永嘉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3:永嘉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明细表.docx附件3:永嘉县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明细表.docx 永嘉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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