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丹阳眼镜风尚小镇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Y202209801 | 项目名称 | 丹阳眼镜风尚小镇 | ||||||||||||||||||||||||||||||||||||||||
标段编号 | ZJDY202209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红星路、港口东路、钢厂路、可得路、天波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9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9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星路、港口东路、钢厂路、可得路、天波路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丹开委投备【2020】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阳镜茂小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红星路、港口东路、钢厂路、可得路、天波路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新建红星路(运河路—车站路)、天波路(运河路—车站路)、钢厂路(运河路—车站路)、可得路(运河路—车站路)、港口东路(运河路-车站路)项目工程总承包。 2.1.3 合同估算价:717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778日历天。 设计暂定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暂定施工开工日期:2022 年12月3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上述工期包括各种规模的降水、高温、严寒、大风、停水、停电、节假日、公祭日、高考日、中考日、地区活动或政府要求的停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具体进场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总工期绝对值原则上保持不变,若招标人有赶工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赶工需求,所有费用包含于综合单价及总价中。 2.1.5 质量要求: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且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 (工程相关的物资材料)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相关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服务范围内包括: (1)项目方案设计、地形图及管线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技术服务; (2)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 (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及等级要求: 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A)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③项资质条件之一,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同时含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含)、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B)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A)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B) 市政道路或道路与桥梁(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中单位的在职人员。 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会保险证明 (2022年6月、2022 年7月、2022年8月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2.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 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3.3 项目管理机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证书,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3.1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 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D) 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 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2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3.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绩要求:2018年1月1日 (含) 以来,至少完整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4000万道路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B)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 (含) 以来,至少完整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4000万道路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证明)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C)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 (含) 以来,至少完整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施工造价4000万道路施工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证明) 、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业主或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 近两年内 (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 近一年内 (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近三个月内 (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 (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 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7)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9月26日至 2022年9月30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7日9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评定分离) :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 (实行资格后审的) 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 (实行资格后审的) 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后审的) 合格 (得分 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按顺序取满7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7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一) 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评定分离) 本工程定标根据苏建招办【2017】3 号文中“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 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 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 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二)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定标委员会从定标成员库 (人数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 (不含代理机构)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 (不含代理机构)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3)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4)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 具体定标因素 招标人将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7分,其次6分,以此类推。 充分比较上述内容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按定标因素综合打分后,汇总各定标委员打分,按最终合计得分高低顺序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以上关于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携带至定标会场。 (四) 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 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 (本次定标候选人数量N为7),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票数 (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 (总分)相同的单位综合实力考虑,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最终排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 1.异议受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层 异议受理电话:025-83325579 异议受理邮箱:qinz@jcec.cn 2.投诉受理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受理电话:0511-86568807 投诉受理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10.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支行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保证金缴纳查询(丹阳)”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1)联系。 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符合性检查材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并将原件扫描件编辑至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阳镜茂小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港口东路34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 联 系 人:秦工 联 系 人: 秦臻 电 话:18018059520 电 话:025-83325579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6578301 联系电话: 0511-86568807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6906605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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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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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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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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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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