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复州湾海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用盐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勘察及设计(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连复州湾海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用盐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勘察及设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2102892017022279102
一、建设单位:
大连复州湾海盐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大连复州湾海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食用盐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勘察及设计
三、工程地址:
大连普湾新区复州湾街道原大连盐化集团金城化工厂内
四、工期:
110
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六、总投资:本次招标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
14285
万元,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保证金
4
万元。
七、工程概况:
30
万吨/年食用盐
产品方案:再制盐包装:8万吨/年、粉洗盐包装:10万吨/年、日晒盐加工及包装:12万吨/年。
八、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食用盐包装配送车间、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含生产工艺设计、自控、土建、公用工程设计、水电气、消防、环保、节能工程等)的勘察及设计,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及提供竣工图等文件及施工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
勘察含项目勘察、工程测量,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及工程测量报告,并完成备案;设计含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后服施工安装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工程报批、方案评审、图纸会审,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或轻纺行业(制盐及盐化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项目负责人要求:
1.
拟派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
2.
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
项目负责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如为未退休人员须提供至开标前至少
3
个月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缴纳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如为退休人员且执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提供退休证。
注意:(
1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
lC
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
(www.dlzhuxin.com)
按要求及早办理。(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相关程序,通过
CA
认证锁登陆到辽宁建设信息网(
www.lnzb.cn
)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
3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
500
元
/
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
元
/
本,售后不退。
十一、报名时间: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每日上午
9
时
——11
时,下午
13
时
——16
时,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在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dl1.lnzb.cn
上报名)。
建设单位:
大连复州湾海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如明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王晓鹏、李向荣
联系电话:
0411-88898522
、
88898515
邮箱:
m888985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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