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城市毛家河排涝通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HBMC-202405SZ-009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32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mc-202405sz-009001001
预算金额13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713-29500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9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麻城市毛家河排涝通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HBMC-202405SZ-009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405SZ-0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毛家河排涝通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69%、地方配套资金31%,招标人为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
建设规模:1.新建河道治理邹家河1.17千米桩号Z5+930~Z7+100, 毛家河3.19千米桩号M0+000~ M3+190,主要进行河道清淤清障、堤(岸)加高、河岸生态护砌、涉河排水箱涵(管)建设等。2.新建道路工程,对毛家河3.19千米桩号M0+000 ~ M3+190、邹家河1.17千米桩号Z5+930~Z7+100沿岸护堤配套新建巡堤机动车道30350平方米、人行道4787.7平方米。3.新建排水工程,污水管网9216米(DN500二级混凝土管道8931米、DN600二级混凝土管道285米); DN1000 顶管施工-220 米;检查井320座;钢板桩420米。4.新建配套设施,绿化13016平方米、路灯325盏。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毛家河排涝通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570日历天,其中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在履约期限内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监理服务时间以完成项目验收时间为准。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合格的监理资料。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3200.0 万元。
  2.3其他:监理费最高限价:201.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监理业务手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颁发时间为准或以监理业务手册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3)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②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③监理员3人。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原件扫描件)(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注: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或财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原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
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邮编:
438300
邮编:
438300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713-2950070
电话:
1832770800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5月29日
备注:1. 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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