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南堡1-29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海上部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已由冀东油田规划计划处以冀油计函[2022]9号批准,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石油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冀东南堡1-29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的海上部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
2.1.2冀东南堡1-29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海上部分主要包括:
(1)NP1-2D利用3口老井作为试注试采井,新建1口水平井。配套新建注采阀组4套、单井计量橇1座、井口电加热器4台;
(2)NP1-2D8口注水井改为排液井,新建井口单井管道;
(3)NP1-2D新建过滤分离器2台、利旧中石油双坨子闲置压缩机组1台、租赁压缩机6台;
(4)新建NP1-2D至南堡联合站注采集输管线1条。
(5)配套公用辅助系统:新建1具闭式排放罐、新建1具放空筒、利旧1具仪表风储罐;
2.2招标范围:对冀东南堡1-29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海上部分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协助项目单位开展安全验收工作,承担验收过程的费用,通过专家组验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万元,不含增值税。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海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人员要求:
拟派人员不少于3人且均具有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或承诺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内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拟派人员均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中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需进行履约担保,以现金或银行电汇的形式,缴纳至招标人财务部门或指定银行账户,履约担保额度为中标金额的10%。
3.7联合体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31日08:30:00时至2023年08月08日08: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6234。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6103。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税),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东石油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邮编:/
邮编:063000
联系人:/
联系人: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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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876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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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60180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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