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香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农田维修维护机械作业服务(第四包)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香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农田维修维护机械作业服务(第四包)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FW20241456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香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以采购需求表格中所列服务的单价为基准,供应商本次报价根据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如输入9.50,所报折扣即为九五折,标的基础数值为10),全年预算约65万元。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注: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办理CA锁。
注: 因农业生产季节性强,作业时间集中、作业地点分散,为不延误农时、影响生产,农田维修维护机械作业服务四包项目,供应商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如供应商同时在四包项目中有两包及以上(包括两包)报价最低,将按照响应函中标明的选择顺序确定成交的包。
2、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五大队、八大队、生产部农田维修维护机械作业服务,根据香兰农场需要提供农田维修维护机械作业服务,一年内有农田维修维护需求,须1小时之内到达香兰农场指定地点作业。
2.2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每提供一次机械作业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与供应商结算该次服务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所供服务使用的作业机械:钩机、铲车、吊车、叉车、翻斗车等工程机械车.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内容要求(见表格)(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每提供一次机械作业服务,机械作业服务中的每项服务均须按照所报折扣进行结算(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24日9:00至2024年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00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819672875@qq.com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8月28日14:00至2024年8月28日15:00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3.其他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香兰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农场
联 系 人:刘奇
电 话:1577664255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先生
电 话:0451-87200285、87200291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 件1、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