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9/03/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预告详情

招标预告名称:大华1935项目NE区开窗器、电动提升系统供应安装招标预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03-03 23:59

产品: 大华1935项目NE区电动开窗器、电动提升系统供应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我司将在近期组织大华1935项目NE区电动开窗器、电动提升系统供应安装工程的招标工作。现将具体的招标项目信息和入围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要求:
1、项目名称:大华1935项目NE区电动开窗器、电动提升系统供应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太华南路251号
3、项目介绍:大华1935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4876.3平方米,为混凝土框架结构、轻钢结构厂房,地上一层/二层,其中NE区施工建筑面积约为63700.1平方米。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华1935项目NE区电动开窗器、电动提升系统供应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电动开窗器及其支座、配件,控制箱及配管配线等从主控制箱至开窗器的深化设计、供应安装、系统调试及消防联动调试、消防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2、电动提升系统、吊点、控制系统及配管配线的深化设计、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本次招标内容划分标段为一个标段。
中标原则:先投技术标,经评选前5名进入商务标;商务标两轮回标,低价中标。
6、工期要求:暂定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6月10日(暂定工期,最终以合同为准)
7、付款方式:
7.1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每月按该月已完合格工程审核确定值的70%,并扣除发包人、承包人(若有)代扣代缴费用及其他违约金、罚款等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项目整体竣工备案完成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
(4)结算完成,并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
(5)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结算价的5%)。
(6)发包人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扣除指定分包人违约罚金等(如有)应扣款项后进行支付,且分包人须按扣款前金额开具发包人工程所在地税务当局认可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7)上述之支付,均以分包人提出付款申请,且先行向发包人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当局认可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其中,在申请上述(4)款之结算价款时,首先应提供合同结算总价全额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
(8)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7.2履约保函: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份相当于合同金额10%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小写:50000元),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无息退还。
收款人信息:
单位名称:西安曲江复地文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9290188000039730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乐西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暂定)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缴投标保证金的单位不能够收到招标文件。
二、入围条件:
1、公司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电动开窗系统制造厂商、经销商或门窗幕墙类施工单位;
2、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公司业绩要求:自公告发布日往前五年在国内同类工程业绩2个及以上。至少有一个已通过竣工验收,加工车间及业绩可接受招标人考察。(同类工程业绩说明:见第三条第4款);
4、项目经理:中标后可以立即在本项目全日制上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金按10万元/次处理;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作为项目经理承接过同类工程业绩2个;
6、接受招标人付款方式和投标保证金要求;
7、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与本项工程履约相关的各项资质和资格均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因为没有被政府职能部门处罚而造成无法履约或合同备案等情况;
8、投标人投标联系人和项目经理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能够提供社保(社保满2年以上)等有效证明。
9.其他特别要求:参与投标的开窗器设备需提供消防3C认证。
三、其他详见招标预告

项目所在地:西安

服务分类:土建施工分包工程类

预计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9-03-25 ~ 2019-03-25

发布时间:2019-02-21

招标负责人:张晓玉

联系电话:18091862710

电子邮箱:zhangxy@forte.com.cn

相关文档:

投标人报名须知.docx

资格预审表(空表,报名单.xlsx

资审文件内容要求.docx

复星地产板块供应商招投标Q.pdf

招标公告-大华1935项目NE区开窗器、电动提升系统供应安装招标预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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