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18.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8.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驻点服务外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

 GXTC-C-24290537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一家供应商为A医院及B医院提供驻点就医引导服务。

服务内容:通过45名(其中A医院15名、B医院30名)外包服务人员在医院驻点,为患者提供银医设备使用引导服务。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服务标准和质量:按照要求提供人员驻点服务,协助医院维持厅堂秩序、有效分流、引导患者、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配合医院完成自助设备使用引导工作,确保驻点人员在岗时间,保证厅堂满时服务。定期对驻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礼仪、业务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提供有效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业务连续性、安全性,确保业务不断档,定期参与演练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服务团队及人员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人员担任医院驻点服务人员,由院方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在医院开展银医自助设备就医就诊引导工作。驻点人员的劳动安全培训和指导、所发生的服务问题及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负责及承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两年518.4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A医院两年172.80万元/年(含增值税),B医院两年345.60万元/年(含增值税)。

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公开邀请、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公开邀请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

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投标人中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等;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 资质证书: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 人员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团队组建,提供人员名单、有效劳动合同、人员保险方案,服务人员男女不限,年龄:18-40岁,未按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 类似业绩: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完成的类似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8.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未受到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行政处罚。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11.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4.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4年0805日至2024年0812,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招标文件电子版于每天17点以后对当天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发放。)

2.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2.1现场报名: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盖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2线上报名: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⑤招标文件费付款凭证扫描件,传至gxzb_yn005@163.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注:上述报名资料纸质版原件请于开标当日单独递交。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仅接受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支付,对公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号:871907662510101【此账号不是投保保证金账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打款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项目说明会不组织

八、踏勘 不组织

九、开标及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十、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871-63175607

举报邮箱:zhjbbl100@163.com

信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11楼云南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3101

 编:

650000

   编:

650000

人:

刘老师

人:

杨俊霞、白雪、段红燕、刘悦舟、王尹、刘彤、陈嫦、张译

 话:

0871-63178735

   话:

0871-64174886

 

 

   真:

0871-64644328

 

 

电子邮件:

gxzb_yn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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