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渎镇通航水域桥梁防撞专项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建设局的木渎镇通航水域桥梁防撞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中区木渎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造价约111.97万元 建筑面积:平方 工程性质:水运工程 招标金额:111.97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9-1至2022-11-29,90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木渎镇通航水域桥梁防撞专项整治工程 |
111.97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港航或水利水电专业)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注:类似工程指2019年07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航道防撞设施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上述资料无法证明可提供图纸或清单),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2022-8-17下午13:30至14:00,地址: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915室。
7、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5)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三个月),原件核查;
7)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上述资料无法证明可提供图纸或清单),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上述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未在截止时间前签到及提交资格预审资料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项目抽取入围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6:00,地点:木渎镇金山南路8号木渎镇建设局312会议室。本项目抽签在吴中区木渎镇招标办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9、招标人地址:木渎镇金山南路8号
联系人:沈晓冬 电话:0512-66396939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
联系人: 虞小武 电话:0512-65629282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周文平 联系电话:0512-65851709 上岗证号: 苏招E0338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8-12至2022-8-17
行政监督:吴中区木渎镇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3、备注:(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经理原件内一起投箱。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采用银行本票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还需提供本票申请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92358211823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市吴中支行
(2)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3)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木渎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4)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申请人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到场报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低于37.2℃),主动出示行程码(无星号)、苏康码(绿码),并配合做好登记,以上条件全部符合方可报名,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收报名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