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已经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赋码:2311-330481-04-01-396311,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海宁市盐官镇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宁市盐官镇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九曲港涉及岸线调整开挖土方约1533.2m3,清淤土方1138.58m3;新建护岸总 长54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0m,新建护岸二380m(包含空方段护岸55m);新建步道125m,花岗岩墩8个,新建太阳能灯22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2套;新建护岸一雨水排出口2处(含检查井),新建护岸二雨水排出口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一7 座,新建河埠二2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778.1m2;新建景观桥1座;新建廊架1座;修复花坛1个,砼道路及场地修复550m2,埋设D1000钢筋砼管长10m共2处;沿河清障1项;小桥浜涉及开挖土方约1268.53m3,清淤土方1072.65m3;新建护岸总长445m,其中新建护岸一395m,新建护岸二50m;新建步道385m,花岗岩墩24个,新建太阳能灯26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5套;新建雨水排出口4处(含窨井),新建河埠3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665.9m2;新建栈桥2座;沿河清障1项;佘墩庙港涉及新建护岸总长217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80m,新建护岸二490m;新建步道765m,花岗岩墩36个,新建太阳能灯51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6套;新建雨水排出口一10处(含窨井),新建雨水排出口二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10座,安全警示牌14座;沿河绿化11008m2;新建栈桥1座;修复排渠80m; 沿河清障1项。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佘墩庙港、九曲港、小桥浜河道段。
2.3 概算总投资(建安费):约643万元。
2.4 招标范围:九曲港涉及岸线调整开挖土方约1533.2m3,清淤土方1138.58m3;新建护岸总 长54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0m,新建护岸二380m(包含空方段护岸55m);新建步道125m,花岗岩墩8个,新建太阳能灯22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2套;新建护岸一雨水排出口2处(含检查井),新建护岸二雨水排出口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一7 座,新建河埠二2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778.1m2;新建景观桥1座;新建廊架1座;修复花坛1个,砼道路及场地修复550m2,埋设D1000钢筋砼管长10m共2处;沿河清障1项;小桥浜涉及开挖土方约1268.53m3,清淤土方1072.65m3;新建护岸总长445m,其中新建护岸一395m,新建护岸二50m;新建步道385m,花岗岩墩24个,新建太阳能灯26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5套;新建雨水排出口4处(含窨井),新建河埠3座,安全警示牌2座;沿河绿化1665.9m2;新建栈桥2座;沿河清障1项;佘墩庙港涉及新建护岸总长2170m,其中新建护岸一1680m,新建护岸二490m;新建步道765m,花岗岩墩36个,新建太阳能灯51座,配套花岗岩坐凳及垃圾桶6套;新建雨水排出口一10处(含窨井),新建雨水排出口二5处(含窨井),新建河埠10座,安全警示牌14座;沿河绿化11008m2;新建栈桥1座;修复排渠80m; 沿河清障1项。具体范围及做法详见施工图纸。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上午09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证件资料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收集后,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将对出席人员与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注:(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3)上述资料的收集时间: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4)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的情形,均具有法律效应。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盐官镇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盐官镇联丰村         地址:海宁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314411                          邮 编: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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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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