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0431
项目名称:浑南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9,000.00
最高限价(元):21,828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内容: 根据《沈阳市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遣实施方案》要求,为我区114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其中一类91户,二类15户,三类8户。 本次采购范围以表一和表二为参考,具体执行内容需根据每户制定的方案为准。表一《沈阳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表二具体采购参数。 ★二、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项目的20%,7月底前完成至改造项目的40%,9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项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2024年6月底支付合同价款的12%,7月底支付合同价款的10%,9月底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全部合同价款(付款比例为78%)(项目全部完成后,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采[2017]603号进行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采购人按批次进行产品抽检,将抽检样品送到具有资质的产品检验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收货。 5.质量要求:合格。 6.质量保证期:2年。 7.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提供配件:市场最低价供货。 8.送货到家服务,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运费、装卸及安装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作。 9.热线支持: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现场支持:(0.5)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 三、 采购需求: 一、 补助标准: 根据申请人实际需求确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及补助标准,分三类补助:一类每户补助6000元;二类每户补助3000元;三类每户补助1000元。每类每户需结合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的个性化改造(详见以下目录)。 表一 沈阳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清单
注:本清单执行需根据残疾类别和具体家庭实际情况及三级补助分类制定不同的定制方案。 二、具体采购参数(表二): 1.货物采购参数:
注:1.实质性要求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重要指标用▲标注,作为评审因素打分处理,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三”。 2.热水器、坐便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关于本产品的节能证书(包括热水器80升、热水器60升)和节水证书(坐便器)(具体节能节水证书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可查,附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3.本表各项具体数量会根据省市下达的改造任务指标(即三级补助分类)及采购物品实际金额而调整,最终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 2.室内改造参数:
注:1.本表中具体项按平方计价,最终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项目的20%,7月底前完成至改造项目的40%,9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项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原因为本项目的部分采购品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发送至代机构邮箱的加密文件自动作废,联系电话024-81231520-8009。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821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邮箱地址:syhygs@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81231520-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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