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代庚诉衡阳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决定诉讼案代理费合同基本信息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40万元
中标联系人-13707343566
公告正文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代庚诉衡阳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决定诉讼案代理费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1-03-29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零星2021032902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王代庚诉衡阳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决定诉讼案代理费
(2)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0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C080101-法律诉讼服务 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 王代庚案诉讼代理费 1 1 400,0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3月01日,履行期限:365天。
地点:衡阳市
方式:
4.付款
1、 财政拨款,案件审结。;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3-0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1-03-01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734-8850675 电 话: 13707343566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晶珠支行
帐 号:43050164473600000074
附件下载:
  • 合同+电子卖场合同协议书.rar合同+电子卖场合同协议书.rar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