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普法宣传经费法治文化作品普法微信检测报告普法阵地建设平台建设维护宣传版面场馆设备维护升级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专题普法活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法重点对象宣传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征集书画视频普法宣传片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监测分析法治文化公园宪法馆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阵地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宪法宣传教育宪法宣传阵地宪法宣誓宪法宣传征文民法典宣传教育法规宣传教育普法规划法治文化节基层法治建设法律明白人读本法律明白人运行管理平台法治教育法治讲座绩效再评价评分表绩效自评价报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法治建设工作宣传片督促检查推动落实法治阵地法治行实事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宣传法治苏州建设专题宣传片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法治建设阵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系列宣传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市司法局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普法宣传经费自评价报告普法宣传经费自评价报告
普法宣传经费再评价评分表普法宣传经费再评价评分表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自评价报告依法治市专项经费自评价报告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再评价评分表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再评价评分表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 普法宣传经费 | 项目年份 | 项目年份 | 2021 | 2021 |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年初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指标结余数 | 指标结余数 |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300 | 300 | 72.85 | 72.85 | 72.85 | 72.85 | 372.85 | 372.85 | 372.85 | 372.85 | 0 | 0 |
结转数 | 结转数 | 财政收回数 | 财政收回数 | |||||||||
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实际支付数 | 实际支付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372.85 | 372.85 | 372.74 | 372.74 | .11 | .11 | .11 | .11 | 0.11 | 0.11 |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子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活动经费 | 活动经费 | 活动经费 | 活动经费 | 240 | 240 | 240 | 240 | 240 | 267.01 | 267.01 | 267.01 | 267.01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300 | 300 | 300 | 300 | 300 | 372.74 | 372.74 | 372.74 | 372.74 |
阵地、载体建设维护 | 阵地、载体建设维护 | 阵地、载体建设维护 | 阵地、载体建设维护 | 60 | 60 | 60 | 60 | 60 | 105.73 | 105.73 | 105.73 | 105.73 |
项目 | 项目 | 类别 |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 | 权重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实际完成值 | 自评分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8 | 8 | 99.97% | 99.97% | 8 | ||||
专款专用率 | 专款专用率 | 100% | 100% | 4 | 4 | 100% | 100% | 4 | ||||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80分) |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80分) | 投入目标 | 投入目标 | 项目日常进度管理规范性 | 项目日常进度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4 | 4 | 规范 | 规范 | 4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健全 | 健全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4 | 4 | 合规 | 合规 | 4 | ||||
产出目标 | 产出目标 | 全市微信检测并出具分析报告 | 全市微信检测并出具分析报告 | =6份 | =6份 | 5.2 | 5.2 | 6份 | 6份 | 5.2 |
组织全民普法活动次数 | =10次 | 5.2 | 10次 | 5.2 | ||
维护阵地个数 | =3个 | 5.2 | 3个 | 5.2 | ||
工作日微信公众号、抖音宣传次数 | =200条 | 5.2 | 250条 | 5.2 | ||
征集、制作法治文化作品 | =10件 | 5.2 | 10件 | 5.2 | ||
普法微信检测报告采纳率 | =100% | 8.68 | 100% | 8.68 | ||
结果目标 | 普法覆盖率 | =100% | 8.66 | 100% | 8.66 | |
结果目标 | 阵地设施完好率 | =100% | 8.66 | 100% | 8.66 | |
影响力目标 | 全省普法工作中居全省前列 | 位居前列 | 6 | 位居前列 | 6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80 |
填表说明: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均含非税收入。“年初预
算数”填“二下”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填当年使用上年结
余、结转数以及追加或调减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填财政部门实际拨付的款项数;“实际
支付数”填资金实际支付到最终使用者的数额;“结转数”填结转以后年度使用的资金数;
“财政收回数”填财政部门收回的资金数。指标结余数=年初预算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
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数;资金结余、结转数=财政拨款数-实际支付数=结转数
+财政收回数。2.“指标名称”中“投入”类指标根据项目类型,按照《2021年度苏州市
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投入”类共性指标》规定,逐一对照进行自评价;“产出”、“结
果”、“影响力”三类指标填列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经财政部门审核
通过的指标,如发生绩效目标调整的,以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后的指标为准。3.各项指标
权重值为根据指标数量将该类总分值分摊到各项指标的分值,即各项指标分值=该类总分
值/指标个数。4.各项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均为2021年12月31日。定性指标按照好、
较好、一般、较差、差等级评分,分别得对应权重值的100%、80%、60%、40%和20%。
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产出”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
130%得权重值满分,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超过
13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除指标解释中有特别说明的以外,“投入”类指标评分规
则同“产出”类指标;“结果”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
200%得权重值满分,超过20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
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某项指标无法提供具体数值,且无说明,得0分。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 | 普法阵地、平台建设维护,包含更新宣传版面、场馆设备维护升级、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等;普法活动开展,包括专题普法活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法重点对象宣传等。 |
项目总目标 | 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年度绩效目标 | 开展10次全民普法活动,包括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宪法、民法典和重点法律法规等专题宣传活动,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市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征集书画、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以及委托专业公司制作普法宣传片数量共不少于10件;工作日更新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不少于200条;委托东吴智库对全市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监测分析,出具报告不少于6份;更新维护法治文化公园、宪法馆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以及新媒体平台等法治文化阵地。 |
项目实施情况 | 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让更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重要标志”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苏州建设展示“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文、心得征集评比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市建成宪法宣传阵地12个,开辟宪法专区百余个,开展宪法宣誓、宪法宣传征文、青少年成人礼等系列活动3000余场。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平语近人”——“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音频学习、电台学宪法等活动,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抓好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全市20多万党员参与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大力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接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治新时代?清朗E空间”等主题活动。二、坚持高标定位,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和省“七五”普法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苏州实际,注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组织起草《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10月22日,市委市政府正式转发《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深度解读苏州市“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全面实施。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三、坚持分类指导,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
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举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民法典》案例庭审活动,71个市级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旁听,多个部门单位组织在线收看。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三届青少年学法活动周”“学宪法讲宪法”“民法典联动宣传教育进学校”“青少年法治绘画书信征集评比”等活动,与市民政局联合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基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巡回宣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企同行”“法律进企业”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强化安生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四、坚持融合创新,做优法治文化品牌指导鼓励社会各界将优秀传统文化、江南文化、时代精神与法治元素有机融合,研发创作一批具有苏州特色、江南风味的法治文化精品。组织举办第七届法治文化节,部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庆祝建党100周年、防范金融风险百场宣讲、电台以案释法等主题活动,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五、坚持普治并举,加强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出台《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探索“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法治社会建设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三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多元规范、有效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一体运行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常熟市建立《法治型协会(商会)建设工作指引制度》,推动行业依法治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召开全市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年行动,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检查、复核评估,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印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法律明白人”培育与管理工作指引》。 | |
项目管理成效 | 一、压实普法责任,提高部门联动性。与市政协、市文联共同举办“法润百年篆刻展”,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的艺术表现形式。联合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在狮子林举办“江南文化?法韵园林”法治文化进园林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充分发挥江南文化优势,增强法治文化吸引力。同时,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认真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把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二、丰富普法形式,激发群众参与度。在全省率先举办“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编印《守护一生——漫读民法典》绘本,在全市发放1.6万册;在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开辟民法典专区并组织参观。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吴江胜地法治园、常熟市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基地、工业园区国家安全教育馆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吴门望亭运河法治文化园获评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工业园区月亮湾法治文化特 |
色园获评省级法治文化特色园。三、创新治理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启用全省首个以法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展示体验场馆——“苏州市法治建设展示体验馆”,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市民群众参观体验。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70个村(社区)获评第十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1万多册,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明白人运行管理平台,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基层法治建设带头人队伍。全市9753个三级网格共计培育“法律明白人”10545人,网格人数比达108%。 | |
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存在的问题:1.普法活动吸引力有待增强;2.法治宣传教育素材有待丰富;3.新媒体普法质效有待提高。原因:1.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与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性,目前尚未满足不同年龄的需求;2.不同专业领域的普法力量不足,普法素材同质化,针对性实效性不强。3.新媒体普法复合型人才不足,专业培训不足。 |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 一要围绕中心大局,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推动遵法守规。围绕国家安全、安全生产、乡村振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和沪苏同城化发展等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分专题开展集中宣传。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二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学法用法征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体验式、互动式普法作用,推动各县级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全覆盖。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开展“法企同行”“送法进企业”等活动,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法治文化特色园”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有效覆盖,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法治文化特色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研发创作更多的法治文化作品,打造富有江南韵味、苏州风味的法治文化精品。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普及活动,大力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激发人民群众投身法治苏州建设的时代激情。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快建设“智慧普法”。四要完善机制建设,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把普法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报 |
告书、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两书”制度,抓好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融媒体普法阵地建设,积极宣
传、解答热点法律问题,实现普法责任对全市党政机关全覆盖。进一步
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总结推广昆山市建立
工作指引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要注重实践引领,加快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贯彻《法治
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探索“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
养法治”法治社会建设模式。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深入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调查研究,推动《苏州市法
治乡村建设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
建,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巩固提升“三治”融合发展质效。强化
“五民主三公开”“四议两公开”等自治形式,深化“援法议事”活动,
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确保村级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
行。进一步健全“法律明白人”人员遴选、业务培训、管理使用等长效
工作机制,引导“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居)务管理、开展“援法
议事”活动,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和投身法治创建,助力我市争创全
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标注:项目概况、项目总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由软件自动从申报表中生成)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评分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普法宣传经费,项目单位苏州市司法局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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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 |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 |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 |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 |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 | 依法治市专项经费 | 项目年份 | 项目年份 | 2021 | 2021 |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项目主管部门(单位)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苏州市司法局 |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年初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指标结余数 | 指标结余数 |
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185 | 185 | 185 | 185 | 185 | 185 | 0 | 0 | ||||
结转数 | 结转数 | 财政收回数 | 财政收回数 | |||||||||
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财政拨款数 | 财政拨款数 | 实际支付数 | 实际支付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资金结余、结转数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万元) | 185 | 185 | 173.19 | 173.19 | 11.81 | 11.81 | 11.81 | 11.81 | 11.81 | 11.81 |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项目资金构成(详细列出各子项目名称和金额) |
子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实际数(万元) |
工作经费 | 工作经费 | 工作经费 | 工作经费 | 150 | 150 | 150 | 150 | 150 | 152.12 | 152.12 | 152.12 | 152.12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185 | 185 | 185 | 185 | 185 | 173.19 | 173.19 | 173.19 | 173.19 |
培训会议类 | 培训会议类 | 培训会议类 | 培训会议类 | 35 | 35 | 35 | 35 | 35 | 21.07 | 21.07 | 21.07 | 21.07 |
项目 | 项目 | 类别 |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名称 | 目标值 | 目标值 | 权重 | 权重 | 实际完成值 | 实际完成值 | 自评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4 | 4 | 合规 | 合规 | 4 | ||||
项目日常进度管理规范性 | 项目日常进度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4 | 4 | 规范 | 规范 | 4 | ||||
专款专用率 | 专款专用率 | 100% | 100% | 4 | 4 | 100% | 100% | 4 | ||||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80分) |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80分) | 投入目标 | 投入目标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健全 | 健全 | 2 |
预算执行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8 | 8 | 93.61% | 93.61% | 8 | ||||
产出目标 | 产出目标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 =114人次 | =114人次 | 5.2 | 5.2 | 114人次 | 114人次 | 5.2 | ||
产出目标 | 产出目标 | 法治建设工作宣传片 | 法治建设工作宣传片 | =2部 | =2部 | 5.2 | 5.2 | 2部 | 2部 | 5.2 |
形成2021年法治建设第三方测评报告 | =1份 | 5.2 | 1份 | 5.2 | ||||||
形成2021年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 | =1份 | 5.2 | 1份 | 5.2 | ||||||
法治实事项目(“关爱民生法治行”实事优秀项目) | =10个 | 5.2 | 10个 | 5.2 | ||||||
2021年法治建设第三方测评报告的应用 | 有应用 | 5.2 | 有应用 | 5.2 | ||||||
结果目标 | 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 | =90% | 5.2 | 93% | 5.2 | |||||
培训人员的满意度 | 结果目标 | =90% | 5.2 | 95% | 5.2 | |||||
2021年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 | 结果目标 | 有应用 | 5.2 | 有应用 | 5.2 | |||||
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 结果目标 | 发挥保障作用 | 5.2 | 发挥保障作用 | 5.2 | |||||
影响力目标 | 结果目标 | 建立法治建设考评机制、协调机制 | 进一步完善 | 6 | 进一步完善 | 6 |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80 |
填表说明: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均含非税收入。“年初预
算数”填“二下”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填当年使用上年结
余、结转数以及追加或调减预算数;“财政拨款数”填财政部门实际拨付的款项数;“实际
支付数”填资金实际支付到最终使用者的数额;“结转数”填结转以后年度使用的资金数;
“财政收回数”填财政部门收回的资金数。指标结余数=年初预算数+当年使用上年结余、
结转及当年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数;资金结余、结转数=财政拨款数-实际支付数=结转数
+财政收回数。2.“指标名称”中“投入”类指标根据项目类型,按照《2021年度苏州市
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投入”类共性指标》规定,逐一对照进行自评价;“产出”、“结
果”、“影响力”三类指标填列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经财政部门审核
通过的指标,如发生绩效目标调整的,以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后的指标为准。3.各项指标权重值为根据指标数量将该类总分值分摊到各项指标的分值,即各项指标分值=该类总分值/指标个数。4.各项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均为2021年12月31日。定性指标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级评分,分别得对应权重值的100%、80%、60%、40%和20%。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产出”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130%得权重值满分,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超过13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除指标解释中有特别说明的以外,“投入”类指标评分规则同“产出”类指标;“结果”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200%得权重值满分,超过20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某项指标无法提供具体数值,且无说明,得0分。 | 通过的指标,如发生绩效目标调整的,以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后的指标为准。3.各项指标权重值为根据指标数量将该类总分值分摊到各项指标的分值,即各项指标分值=该类总分值/指标个数。4.各项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均为2021年12月31日。定性指标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级评分,分别得对应权重值的100%、80%、60%、40%和20%。定量指标评分规则:“产出”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130%得权重值满分,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超过13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除指标解释中有特别说明的以外,“投入”类指标评分规则同“产出”类指标;“结果”类每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对应预期设定的目标值,完成100%~200%得权重值满分,超过200%的每超过1%扣权重值1%,实际完成值每低于目标值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权重值的5%。某项指标无法提供具体数值,且无说明,得0分。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 | 市委依法治市办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事机构,承担着全市法治建设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等重要职能。依法治市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途:开展共建法治阵地和关爱民生法治行实事项目,运用法治手段为民办实事;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推动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组织法治建设第三方测评,相关结果纳入党的建设和保障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全市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组织法治分管领导干部和相关法治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宣传,提升群众法治知晓度和满意度,扩大法治苏州影响力。 |
项目总目标 |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领域重点工作 |
年度绩效目标 | 运用法治手段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联合各地各部门共建法治阵地,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实事项目;开展2021年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评估,定期发布评估报告,推动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组织2021年法治建设第三方测评,相关结果纳入党的建设和保障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全市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拍摄法治苏州建设专题宣传片,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宣传;组织法治分管领导干部和相关法治工作人员培训,提升法治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整体水平,推动跨上法治建设新台阶。 |
项目实施情况 | 一、加强谋划部署2021年4月,召开市委常委会(同时作为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市委名义印发“法治苏州”、“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一方案”。委员会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7类43个年度项目,项目化推进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细化了办公室牵头负责的项目进程表、制定了经费使用计划表,明确处室责任。5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议,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谋划部署。7月,召开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暨深化“援法议事”活动推进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法治镇(街道)建设。12月,组织对10个板块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重点开展年度法治督察。年内召开2次法治建设工作例会。2021年,苏州市 |
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法治建设考核中位列第一名。
二、有序推进工作
1.5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2021年“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暨法
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市级机关单位申报“关爱民
生法治行”实事项目,研究确定并推动实施10个市级项目也作为法治建
设满意度提升工程。11月,发动县级市(区)申报市优秀项目评选。通
过群众网上投票、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推选10个市优秀项目和10个提
名项目。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确定2021年度全市“关爱民生法治
行”活动暨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优秀项目并实行“以奖代补”的决
定》,对市级、区级优秀项目和提名项目进行奖励。
2.与姑苏区委依法治区办合作共建基层法治建设阵地,有力推动基层
“援法议事”活动。经推选,确定平江街道观前社区“援法议事”大院
和白洋湾街道金筑社区金筑家园“援法议事”亭为共建项目。经市、区
两级党委法治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和街道三方合作,通过制定方案、推动
实施、检查验收,分别按要求完成共建项目。
3.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系列宣传,提升社会群体法治知晓度、获得
感和满意度。如:召开法治苏州建设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及社会发
布十八大以来法治苏州建设成效。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关爱民生法治
行”活动暨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工程,编印“援法议事”工作折页、获
评省级典型范例宣传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指引手册》和《法治苏州建
设2019-2020年资料汇编》,拍摄“援法议事”、“重大行政决策”主题短
视频,法治日报、江苏法制报、新华日报等省级以上纸媒和新媒体宣传
法治苏州建设经验、成效。
4.10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第一期),组织
全市市级机关法治机构负责人、各县级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工
作人员、市司法局相关法治处室人员等110余人参加4天培训,学员满
意度95%。(第二期因疫情原因停办)
三、加强监测评估
1.2021年5月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律实
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13个设区市可以在安全生产、
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区域性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拟通过
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推动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
联贯通的全方位法治体系机制,努力提高法治实施成效,以良好的法治
环境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印
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委托第
三方评估机构做好全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数据资料收集
和评估工作,按时形成评估报告。
2.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1》(苏委
发〔2021〕19号)要求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苏州市法治化营商
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规定,按法定程序,与苏州美兰德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达成评估合作协议,共同制定《2021年度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指标体系评估实施方案》,确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各指标的权
重系数,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技术方法。第三方机构综合运用
在线监测、网络核查、现场查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方式对市本级58
家单位进行评估,计算市本级及各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指数,衡量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为加强和改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评价结束后按时形成《苏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综合指数评估情况报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首创和指引意义的探索。 | |
项目管理成效 | 苏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省委依法治省2021年考核中位全省第一。 |
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1.原定2021年11月9-12日的培训工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办,相关培训工作调整较晚。2.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计划下达较晚,部分项目管理存在调整。3.大项工作经费集中在下半年支出,虽与评估、评审等安排进度相关,但仍存在工作安排合理性问题。 |
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建议 | 1.加强沟通协调,适时调整项目。2.加强项目计划安排,合理有序推进。 |
(标注:项目概况、项目总目标、年度绩效目标由软件自动从申报表中生成)
苏州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评分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依法治市专项经费,项目单位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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