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10台10kV欧式箱式变电站:用于保亭、澄迈、临高、屯昌、昌江、定安、白沙等7个站点的400KVA高低压配电系统扩容升级以及儋州、万宁、东方等3个站点630KVA高低压配电系统扩容升级。以满足当地5G、互联网、传输等通信业务的供电。
1.2 招标内容
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备注
货物
1
采购10台10kV欧式箱式变电站
10台
详见技术规范书
供货地点
海南省全省
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并正常送电之日起3年
试运行期
3个月,从初验合格证书签署后的第2日起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含税预算731.9062万元。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6477046.02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3:报价表》子表“分项报价表1-箱变ZBW-400KVA、分项报价表2-箱变ZBW-630KVA”的G列。投标人不含税总价或者任意一项不含税单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合同签订模式:固定总价合同。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3 投标人在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备累计150万元或以上的箱变(箱变、预装式变电站、欧式箱变)销售业绩(不含维修、维保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以合同金额及签订时间为核准依据;②固定单价(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页、签订时间页)+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的金额及签订时间为核准依据;③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签订时间、金额、合同标的、合同或订单双方签字盖章等)的不纳入统计范围;④制造商与代理商间的销售业绩不纳入统计范围。
2.4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行政处罚信息”或“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风险提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失信惩戒”三类信息的查询截屏,三类信息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的查询截屏须显示查询结论,否则视为无效截图,投标将被否决;②《投标人经营状况承诺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证明材料: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2.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扫描件和《代理商资格声明》;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参见招标文件附件《制造商、代理商相关函件》。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金龙路88号移动公司办公楼11楼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符经理;联系电话:0898-3190865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师:张伟、黄能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1-8玉沙国际8004
项目联系人:何林军
联系电话:18889928783(固定电话)
购买文件及审核联系人:何林军、杨帆、尹毓、王家明
电子邮件:gczbhnyd@126.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118871
投标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联系:
采购监督电话:0898-31908722(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30)
电子邮箱:cgzx@hi.chinamobile.com
注1:监督电话只接受质疑或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注2:质疑或投诉应当递交署名的书面质疑函或投诉书,包括投标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1.1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在ES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代理机构能准确联系。
11.2 请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购买标书的操作,如供应商未及时购买标书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