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员工补充医疗险及人身险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itcl-bj04-231105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星可185189610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2024年度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员工补充医疗险及人身险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BJ04-231105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员工补充医疗险及人身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意外身故及残疾,疾病身故,重大疾病,住院津贴,补充医疗,生
育,公共保额,健康管理服务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员工补充医疗险及人身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员工补充医疗险及人身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监管
机构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
险业务资格,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监管机构批准。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情况);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服
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投标;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投标截止前5日内在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或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
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到2023年11月3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8号的林达大厦A座?层A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8号的林达大厦A座7层A会议室。
七、其他
本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
至11:00;下午 13:30 至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8号的林达大厦A座?层A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6号楼9-11层
联系人:/
电 话:880045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8号的林达大厦A座7层
联系人: 马星可、何汉宝
电 话: 18518961000
电子邮件: hehanbao@yeah.net
何汉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保障责任 | 责任详细描述 | 方案一(万元) | 方案二(万元) | 方案三(万元 D | 方案四(万 元) |
意外身故及 残疾 | 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身故按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 | 200 | 150 | 100 | 50 |
疾病身故 | 伤残按评残等级比例给付 因疾病身故或全残 | 200 | 150 | 100 | 30 |
重大疾病 | 诊断初次患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保额全额给付 | 100 | 80 | 50 | 20 |
住院津贴 |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就诊,每次免赔0天;每日按照保险 金额赔付住院津贴:年度内累计最高180天 | 500元/人 | 400元/人 | 300元/人 | |
补充医疗 | 个人医保定点医院、A类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普通 门诊及医保能报销的特需门诊)的门急诊、住院医疗中甲 类项目(包括自付一) | 门诊住院共用保 额5万,自付一0 免赔,100%报销 | 门诊住院共用 保额3万,自付 一0免赔,100% 报销 | 门诊住院共 用保额2万, 自付一0免赔 ,100%报销 | 门诊住院共 用保额1万, 自付一0免 赔,100%报 销 |
生育 | 社保范围生育费用甲类项目0免赔,100%报销,年度保险金额8000元,保费含在上述医疗险中 | ||||
公共保额 | 超过被保险人门急诊、住院医疗保险金额的医疗费用,每人限额10万元/年,自付一部分0免赔,100%赔付;所有被保险人累计 年度支付限额100万元/年,保费合在上述医疗险中 | ||||
健康管理服 务 | 门诊挂号服务3次/人/年重疾住院安排1次/人/年 |
说明:
1、本公司人员105人,其中方案一人数6人,方案二人数12人,方案三人数84人,方案4人数3人。平其中,退休人员3人,重疾人员2人,男女比
例1.4:1。平均年龄38岁。
2、从2024-1-1零时开始生效。
3、请说明投保需提供健康告知和体检报告的要求。
4、以上医疗产品承担既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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