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81300042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特殊教育中心
招标联系人魏崇增159506534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成优152520190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81300042
项目名称: 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丰县特殊教育中心
招标条件
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丰采谈T(2024)JSJM0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丰县特殊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受丰县特殊教育中心委托,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采购单位,现对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公司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谈判。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2、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内容:见采购需求。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二)按照《谈判报价表》要求填写最初报价(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三)其他文件,包括:1、谈判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偏离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5、谈判报价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6、分项价格表(格式自拟);7、项目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10、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11、“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节能产品” 有关证明材料(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节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首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在正本上逐页加盖印章(公章)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2-106室。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四、谈判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供应商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 中列出。 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 应商提交滑动价格的响应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最终只能提交一个响应价格。五、谈判响应文件密封、盖章要求1、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前,谈判报价供应商需向本单位报送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信封上需注明“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4 :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谈判报价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公司提供给采购人。2、本单位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3、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可携带1-2名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谈判。六、提交响应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4 :0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 日下午14 :30,截止时间之后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丰县东城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开标室谈判时间:2024年8月16 日下午14 :30谈判地点:丰县东城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开标室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采购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七、谈判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确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八、说明:1、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代理商作为谈判报价供应商。2、采购人有权对谈判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谈判报价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代理公司将根据客观事实,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没收谈判报价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同时谈判报价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评定成交的标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十、签订采购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无)。 3、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4、采购人采购人:丰县特殊教育中心联系人:魏崇增联系电话:159506534225、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成优电 话:15252019002 十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⑴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⑶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⑷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⑸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部门: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2-106室 邮编:221100 联系人:刘成优 电话:15252019002质疑函接收方式:1、邮寄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县特殊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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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中阳大道西端南侧
联系人:
魏崇增
电话:
1595065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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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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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湖街道开元路湖西雅苑社区菁英阁商办楼8D-103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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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优
电话:
1525201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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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丰县特殊教育中心
招标条件
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丰采谈T(2024)JSJM03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丰县特殊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项目名称: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内容:见采购需求。 |
范围 | 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16 14:30 |
开标地点 | 丰县东城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开标室 |
其他
(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受丰县特殊教育中心委托,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采购单位,现对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公司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谈判。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项目2、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内容:见采购需求。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二)按照《谈判报价表》要求填写最初报价(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三)其他文件,包括:1、谈判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偏离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5、谈判报价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6、分项价格表(格式自拟);7、项目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10、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11、“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节能产品” 有关证明材料(如有)。所选用的产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时间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内)的,提供“节能产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首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在正本上逐页加盖印章(公章)或由《法人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2-106室。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投标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四、谈判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供应商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 中列出。 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 应商提交滑动价格的响应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最终只能提交一个响应价格。五、谈判响应文件密封、盖章要求1、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前,谈判报价供应商需向本单位报送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信封上需注明“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4 :3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谈判报价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公司提供给采购人。2、本单位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3、谈判供应商谈判代表可携带1-2名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谈判。六、提交响应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8月16日下午14 :0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 日下午14 :30,截止时间之后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丰县东城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开标室谈判时间:2024年8月16 日下午14 :30谈判地点:丰县东城路1号(原森宝门窗办公楼)三楼开标室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采购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七、谈判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确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八、说明:1、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代理商作为谈判报价供应商。2、采购人有权对谈判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谈判报价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代理公司将根据客观事实,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没收谈判报价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同时谈判报价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评定成交的标准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十、签订采购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无)。 3、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4、采购人采购人:丰县特殊教育中心联系人:魏崇增联系电话:159506534225、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成优电 话:15252019002 十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依法处理。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⑴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 ⑶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⑷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⑸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⑹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部门: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2-106室 邮编:221100 联系人:刘成优 电话:15252019002质疑函接收方式:1、邮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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