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fcg-dzjj-00j-2023-073156
预算金额4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二次竞价公告
山西中医药大学采用二次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太原校区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SXZFCG-DZJJ-00J-2023-073156
(三)预算金额:498,5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一、服务范围:
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大门值班、院内巡逻、停车管理)、保洁(包括室外硬化区域、绿化区域、高层楼内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小型维修(涉及维修材料单个金额200元以下的)。
二、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要求、考核:
2.1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的内容与标准
1、设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住宅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在出入高峰时间主出入口设专人执勤。
3、住宅区域范围内,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1次。
4、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24小时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20日。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施工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7、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
(2)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8、对家属区域内商业网点私搭乱建、乱设摊位、乱摆乱放现象及时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2.2保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1、高层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应每3日清扫1次,楼梯台阶、地面应每周湿拖1次,保持干净整洁。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应每周清洁1次。
(3)共用门窗应每半年擦拭1次。(4)电梯轿厢地面应每日清扫1次,每日湿拖1次,轿厢门和墙面应每日擦拭1次;灯饰及顶部应每月清洁1次。
2、楼外保洁:
(1)道路应每日清扫1次,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雨雪天气24小时之内清扫主干道路,不影响业主通行。
(2)水景在开放期内应每日清洁1次,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
(3)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2日清洁1次,保持设施表面干净。
(4)3m以下庭院灯、草坪灯应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5)标志、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应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6)天台、明沟、屋面应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
(7)设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清洁1次,每月消杀2次。
3、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桶布局合理,方便业主使用。
(2)垃圾应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3)垃圾桶、果皮箱应每2日清洁1次,定期消毒。
4、卫生消杀:
(1)蚊、蝇、蟑螂孳生季节应每月消杀2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
(2)灭鼠应每半年进行1次。
5、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住宅小区内业主或使用人豢养的宠物,告知业主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及无许可证的宠物等。
2.3绿化养护的内容与标准
1、编制每月绿化养护措施和工作计划。
2、对草坪、花卉、绿篱应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应小于5%。
4、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应大于90%。
5、树木每年修剪至少1次,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7、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8、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应保持完好。
9、开展绿化宣传,对小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正常生长。
10、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
三、物业员工岗位职责
3.1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部物业服务工作整体策划及目标管理,控制项目部各项工作目标实现。
2、负责项目部日常工作检查与监督;巡视物业服务区域内员工的工作状态,检查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的正常运作,以及物业服务品质的监督考核;负责员工的工作监督、量化考核、员工激励和业务指导;
4、负责员工队伍建设,员工素质培训,注重服务中心团队力量的发挥,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高效化、精简化;
5、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6、协调本项目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资源。
7、热情对待客户,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服务投诉,并做好记录。
8、负责业主物业服务费用的催收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3.2维修工1、接业主报修并及时前往维修,按规定要求完成。
2、定期清洁所管理设备和设施房,确保设施设备和设备房的整洁。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4、发生突发情况,应迅速赶往现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
5、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3.3保洁员 1、在项目部领导下,负责做好所管辖区域的保洁工作;
2、掌握本岗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以及本职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等。
3、熟练掌握规范的保洁操作规程,按照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所管辖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工作过程中发现设施设备损坏、跑水、漏水,以及出现陌生、可疑人员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对破坏程度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6、工作时间设立安全警示牌,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7、做好公共通道定时通风工作,通风完毕后及时关闭窗户、电源。 8、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绿化工 1、负责管辖区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花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枯枝黄叶,树形美观。
2、每天上岗前应首先巡查管辖群所有绿化布置及设施时候正常,发现问题技师纠正排除,如有特殊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3、负责具体实施绿化养护每月及每周工作计划,做好日常花木养护管理,包括绿地、花木的浇水、施肥、松土、除病虫、喷药、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4、妥善保管、使用号各种工具和肥料,对于每次使用过的机械工具及时进行检查、清洁,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5、按养护标准做好草地的修剪养护工作,确保平整、常绿。无黄土裸露;按时修剪灌木,为保持良好树形每年大剪一次,每季度小剪一次。 6、发现有树木枯死、发黄、病虫害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按要求打药、喷杀。
7、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拾除草地、灌木丛内的砖头、石块等杂物。 8、对损坏花木、践踏草坪者要劝阻、教育。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秩序门岗
1、熟悉小区内的人员情况,严格控制进出人员,杜绝拾荒者、商贩及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小区。
2、对来访人员要仔细盘查,并将情况通知相关岗位,做到跟踪落实。
3、监控小区周围车辆人员情况,严禁闲杂人员在周边逗留。
4、严防违章装修材料和设备进入小区。
5、门岗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严禁在岗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门岗人员与顾客接触或见到上级领导和车辆时,应先敬礼。
7、认真登记出入小区的车辆,保障辖区内道路通畅。
8、岗亭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9、各种表格填写规范,做好交接班工作并配合接班人员处理遗留问题。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6车辆管理岗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熟悉本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业务知识。
2、负责辖区内的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对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对、换证、登记。 3、维持小区主出入口、停车场的交通秩序,保证出入口道路的畅通无阻。
4、当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立即向车主或司机指出,并做好记录,防止因责任不清而发生纠纷。 5、提醒和指挥车主或司机进场后按规定路线行驶、泊车。 6、对在道口附近泊车、摆摊者,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7、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7巡逻岗
1、监视管辖区内人员、车辆活动情况,维护管辖区内秩序,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2、巡查、登记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3、对管辖区内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进行盘问和检查;劝离管辖区内的摆卖、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
4、制止管辖区内的打架、滋事事件。
5、对业主违反管理规定,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6、巡视、检查停放在管辖区内的车辆,防止丢失和损坏。 7、负责处理治安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管理处经理助理或经理汇报。
8、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治安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9、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发生火警,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要求
1、中标单位须保证项目经理、维修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拟配置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或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7人的服务队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维修技术工人2名、秩序维护员(门岗、巡逻岗、车管员)6人、绿化工1人、垃圾清运1人、保洁不少于6人。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持物业管理师或项目经理证、年龄50周岁以内,维修技术人员须持有效电工证、男性、年龄57周岁以内,其他人员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4、中标单位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电子考勤管理表、工作质量完成表、工资发放表,甲方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记录、日常管理、考勤管理等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中标单位根据甲方提供的住户名单(仅限于将房屋已出售和出租的情况)收取相关物业费、停车服务费,费用标准参照“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14〕67号  ”三级服务标准或经备案批准的价格执行。收取的费用70%用于家属区基础设施和额外人工与服务的投入,并将相关方案报甲方审批。
一、服务范围:
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大门值班、院内巡逻、停车管理)、保洁(包括室外硬化区域、绿化区域、高层楼内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小型维修(涉及维修材料单个金额200元以下的)。
二、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要求、考核:
2.1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的内容与标准
1、设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住宅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在出入高峰时间主出入口设专人执勤。
3、住宅区域范围内,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1次。
4、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24小时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20日。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施工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7、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
(2)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8、对家属区域内商业网点私搭乱建、乱设摊位、乱摆乱放现象及时制止并报有关部门。
2.2保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
1、高层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应每3日清扫1次,楼梯台阶、地面应每周湿拖1次,保持干净整洁。
(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栏杆等应每周清洁1次。
(3)共用门窗应每半年擦拭1次。(4)电梯轿厢地面应每日清扫1次,每日湿拖1次,轿厢门和墙面应每日擦拭1次;灯饰及顶部应每月清洁1次。
2、楼外保洁:
(1)道路应每日清扫1次,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雨雪天气24小时之内清扫主干道路,不影响业主通行。
(2)水景在开放期内应每日清洁1次,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
(3)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2日清洁1次,保持设施表面干净。
(4)3m以下庭院灯、草坪灯应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5)标志、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应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6)天台、明沟、屋面应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
(7)设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清洁1次,每月消杀2次。
3、垃圾收集与处理:
(1)垃圾桶布局合理,方便业主使用。
(2)垃圾应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
(3)垃圾桶、果皮箱应每2日清洁1次,定期消毒。
4、卫生消杀:
(1)蚊、蝇、蟑螂孳生季节应每月消杀2次,其他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
(2)灭鼠应每半年进行1次。
5、物业服务企业应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住宅小区内业主或使用人豢养的宠物,告知业主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及无许可证的宠物等。
2.3绿化养护的内容与标准
1、编制每月绿化养护措施和工作计划。
2、对草坪、花卉、绿篱应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应小于5%。
4、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存活率应大于90%。
5、树木每年修剪至少1次,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7、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8、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应保持完好。
9、开展绿化宣传,对小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正常生长。
10、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
三、物业员工岗位职责
3.1项目负责人
1、负责项目部物业服务工作整体策划及目标管理,控制项目部各项工作目标实现。
2、负责项目部日常工作检查与监督;巡视物业服务区域内员工的工作状态,检查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的正常运作,以及物业服务品质的监督考核;负责员工的工作监督、量化考核、员工激励和业务指导;
4、负责员工队伍建设,员工素质培训,注重服务中心团队力量的发挥,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高效化、精简化;
5、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6、协调本项目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合理安排人力和物力资源。
7、热情对待客户,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服务投诉,并做好记录。
8、负责业主物业服务费用的催收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3.2维修工1、接业主报修并及时前往维修,按规定要求完成。
2、定期清洁所管理设备和设施房,确保设施设备和设备房的整洁。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4、发生突发情况,应迅速赶往现场,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
5、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3.3保洁员 1、在项目部领导下,负责做好所管辖区域的保洁工作;
2、掌握本岗位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以及本职工作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等。
3、熟练掌握规范的保洁操作规程,按照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所管辖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工作过程中发现设施设备损坏、跑水、漏水,以及出现陌生、可疑人员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上报。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对破坏程度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6、工作时间设立安全警示牌,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7、做好公共通道定时通风工作,通风完毕后及时关闭窗户、电源。 8、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及形象;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4绿化工 1、负责管辖区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和管理。花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枯枝黄叶,树形美观。
2、每天上岗前应首先巡查管辖群所有绿化布置及设施时候正常,发现问题技师纠正排除,如有特殊情况上报主管领导。 3、负责具体实施绿化养护每月及每周工作计划,做好日常花木养护管理,包括绿地、花木的浇水、施肥、松土、除病虫、喷药、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4、妥善保管、使用号各种工具和肥料,对于每次使用过的机械工具及时进行检查、清洁,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5、按养护标准做好草地的修剪养护工作,确保平整、常绿。无黄土裸露;按时修剪灌木,为保持良好树形每年大剪一次,每季度小剪一次。 6、发现有树木枯死、发黄、病虫害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按要求打药、喷杀。
7、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拾除草地、灌木丛内的砖头、石块等杂物。 8、对损坏花木、践踏草坪者要劝阻、教育。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秩序门岗
1、熟悉小区内的人员情况,严格控制进出人员,杜绝拾荒者、商贩及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小区。
2、对来访人员要仔细盘查,并将情况通知相关岗位,做到跟踪落实。
3、监控小区周围车辆人员情况,严禁闲杂人员在周边逗留。
4、严防违章装修材料和设备进入小区。
5、门岗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形象,严禁在岗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门岗人员与顾客接触或见到上级领导和车辆时,应先敬礼。
7、认真登记出入小区的车辆,保障辖区内道路通畅。
8、岗亭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
9、各种表格填写规范,做好交接班工作并配合接班人员处理遗留问题。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3.6车辆管理岗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熟悉本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业务知识。
2、负责辖区内的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对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对、换证、登记。 3、维持小区主出入口、停车场的交通秩序,保证出入口道路的畅通无阻。
4、当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立即向车主或司机指出,并做好记录,防止因责任不清而发生纠纷。 5、提醒和指挥车主或司机进场后按规定路线行驶、泊车。 6、对在道口附近泊车、摆摊者,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7、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9、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7巡逻岗
1、监视管辖区内人员、车辆活动情况,维护管辖区内秩序,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 2、巡查、登记公共部位设施设备完好情况。
3、对管辖区内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进行盘问和检查;劝离管辖区内的摆卖、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
4、制止管辖区内的打架、滋事事件。
5、对业主违反管理规定,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6、巡视、检查停放在管辖区内的车辆,防止丢失和损坏。 7、负责处理治安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管理处经理助理或经理汇报。
8、热情接待业户,及时处理顾客对治安的投诉,并做好记录。 9、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发生火警,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10、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要求
1、中标单位须保证项目经理、维修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中拟配置的人员到岗,后期履约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如未遵守,将接受违约处罚或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2、中标单位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7人的服务队伍,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维修技术工人2名、秩序维护员(门岗、巡逻岗、车管员)6人、绿化工1人、垃圾清运1人、保洁不少于6人。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持物业管理师或项目经理证、年龄50周岁以内,维修技术人员须持有效电工证、男性、年龄57周岁以内,其他人员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4、中标单位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电子考勤管理表、工作质量完成表、工资发放表,甲方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记录、日常管理、考勤管理等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中标单位根据甲方提供的住户名单(仅限于将房屋已出售和出租的情况)收取相关物业费、停车服务费,费用标准参照“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14〕67号  ”三级服务标准或经备案批准的价格执行。收取的费用70%用于家属区基础设施和额外人工与服务的投入,并将相关方案报甲方审批。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服务期限: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合同履约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严重偏离甲方服务需求,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合同自动转为正式合同履约期。
2 考核:采购人对中标单位进行每月考核,如月打分低于90分,采购人视情况扣除月服务费5000至10000元;如月打分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于此成交供应商的合同关系。
3 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考核情况,甲方按月向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1-08 11:01:11 ~ 2023-01-10 00:00:00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1-10 09:00~16: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4家,随机抽取的有0家。
供应商名称
太原市森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省级机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市宇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十全泰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二次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单价,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2)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一小时内,收到议价邀请的供应商可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能高于原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提交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
(1)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不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系统默认扣除后价格最低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扣除后价格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并发起二次议价,收到议价邀请的供应商二次报价后,采购人接受报价或者不确认,系统按供应商二次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确认成交结果时,若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但并未发起二次议价,一小时后系统默认供应商的原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终止规则
(1)在二次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不开启二次议价流程时,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2)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后,若采购人拒绝供应商二次报价,则二次竞价项目终止。
(3)采购人开启二次议价流程并未发起二次议价一小时内,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则二次竞价项目自动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宝珍 13903517126
采购单位:山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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