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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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
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已于2023年1月13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答疑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含重点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合同条款及格式、发包人要求有更新,具体以本公告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一、招标控制价组成”第1条“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555131819.52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880000 元,建安工程费(人民币):1398582077.29 元,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人民币):139858207.73 元”修改为“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555131819.52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6691534.50元(含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费(人民币):11880000元,施工图设计BIM费(人民币):2306900元,施工阶段BIM费(人民币):2306900元,超前钻勘察费(人民币):197734.5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398582077.29元,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人民币):139858207.73元”。
3、现对2023年1月13日随招标公告同步发布的招标图纸中的“10招标用地红线图”文件夹进行更新发布,“10招标用地红线图”文件夹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4、本项目苗木清理移栽及其他设施建设图中的所有内容在本项目投标时需在招标清单临时工程子项中计入报价,图纸详见附件。
5、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重点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增加了“人工气候室内隔墙”的评审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新,详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土建工程-模拟清单工程-精装饰装修部分工程(A1-A7栋、B1-A栋、B2栋所有电梯厅;B3栋一层、二层电梯厅;所有楼栋大厅、大堂、门厅、B3栋一楼企业文化展示区;超100人会议室;B3栋800人报告厅;B3栋200人报告厅;公卫(含无障碍卫生间、盥洗室);B2栋展厅;人工气候室内隔墙)中的人工气候室内隔墙增加了项目编码“011210002001”,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新,详见附件。
 
二、对投标人的疑问答复
1、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项目名称为“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的投标项目名称为“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标段名称为“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招标项目及标段”处如何填写?
答:投标文件中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统一填写“岳麓山实验室集聚区农科院片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与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三要求的质量标准、保修要求不一致,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何处为准?
答: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与合同条款4.2要求的履约担保金额的表述有差异,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何处为准?
答: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4、请问编制投标文件时,选择一种投标保证方式后,其他投标保证格式是否可以删除?
答:可删除。
5、招标文件第17页3.2.5指出“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1555131819.52元,施工图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880000 元,建安工程费(人民币):1398582077.29 元,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人民币):139858207.73 元。”,此处施工图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暂列金(不可预见费)此三项费用相加不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而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建设项目总价为1555131819.52元,其中设计费部分16691534.50元,建安工程费部分1398582077.29元,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139858207.73元”,设计费部分在招标文件第17页3.2.5中仅明确了施工图设计费,未包含BIM费、超前钻勘察费,请招标人明确。
答:详见本文件“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第1条。
6、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格中,包含有暂估价部分,其中“建筑物搬迁补偿、拆除工程”,此单位工程未计取9%的销项税额,其余暂估价工程均计取了9%的销项税额,请招标人明确。
答:“建筑物搬迁补偿、拆除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4500000元,本次投标报价时不再单独计取销项税。
7、招标文件第273页“二、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未勾选,而本次投标报价已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第273页清单计价表格及格式提供?
答:请根据招标文件第274页“根据发布的招标清单进行报价”的要求报价。
8、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B-3#栋-给排水工程”单位工程清单中,未列“脚手架搭拆”、“高层建筑物增加费”等单价措施费清单项,是否漏项,请招标人明确。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新,详见附件。未包含部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综合考虑。
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BIM费”单位工程清单中,清单项“施工图设计BIM费”、“施工阶段BIM费”单位为“项”,工程量为“2306900.00”,请问此两项清单表述是否有误?请招标人明确。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更新,详见附件。
10、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为415天,未明确设计工期时间,请问设计工期是否在满足工程总工期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答:在满足总工期的前提下,投标人自行确定设计工期。
11、在招标文件的合同协议书中明确:合同总工期415日历天,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与招标人须知表中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12、请问本次招标范围是否为下图的科研北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 415天。按建标【2016】161号文《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计算,本项目定额工期为959天,是否能延长施工工期。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5(1)重点评审单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4%。是否为94%及以上。
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5投标报价的规定,重点评审单价不得高于《重点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重点评审材料、设备单价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也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94%(不含本数)。
15、P61合同协议书 质量标准:鲁班奖奖励是否可以按湘建价【2020】56 号文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6、P84 7.3.2 ⑤专业承包单位根据总包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清理、运输本专业工程的垃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总承包单位负责垃圾的外运。是否调整为:专业承包单位根据总包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清理、运输本专业工程的垃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存放地点,并负责垃圾的外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7、P96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否按湖南省最新材料调差文件计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工程单项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3%以内时,装饰工程与安装工程及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5%以内时,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单项主要材料价格涨降幅度超过上述规定时,仅对合同工期内超过上述涨降幅度的进行调整(调增或调减),同时根据湘建价【2020】56 号文计取相关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8、P99 14.3.2.2工程费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的约定:暂估价为施工过程中实际需发生的工程费用,施工过程中已实施时,应支付进度款。能否调整为:本合同工程费进度款以合同签约价扣除设计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为付款基数。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9、P100 14.3.2.2“按时按进度付款的前置条件是发包人土地处置完成后由财政统筹付款,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在土地处置完成前付款,承包人在签署合同前已经充分了解并尊重此事实。因财政专项资金到账时间延误导致无法正常按时间节点支付项目进度款的,发包人不承担因政府财政部门原因导致的该部分责任,且无付款违约金,其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同时,承包人不以此为由怠工或停工。”未按时按进度付款是否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答:不计利息。
20、P100 14.5 竣工结算 是否可以增加:按照湘建建【2022】207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进行分段结算,具体分段节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1、P124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范围内包含正式水、电接入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正式给排水、电等,其接口位置在招标时已经通过《正式水电气接入点图》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计入总价包干部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该项结算时不再调整。”招标范围及招标清单中无外电、燃气工程,是否注明外电、燃气工程未包含在本标段施工工作范围内。
答:正式外电、燃气工程未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P125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合同价款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合同约定的除外),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不论其清单列项是否完整、工程量是否准确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相关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及辅助性工作的费用;”与政策性文件相冲突,是否调整为:合同价款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而发生变化(政府颁发的调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除外),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不论其清单列项是否完整、工程量是否准确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相关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及辅助性工作的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担保的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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