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目标任务社会化服务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了尽快完成区、市两级食安委下达给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目标任务(2023 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要达到 5 批次/千人,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样本量要求达到 1.7 批次/千人、市场监管系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达 3.3 批次/千人),以确保抽检工作圆满完成,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从而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为行政决策和依法监管提供依据。根据《河池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2023 年全市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目标任务的通知》(河食安办函〔2023〕4 号)文件有关要求,为确保2023年完成全县340批次农产品安全定量检测任务,特向社会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作出公示。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农产品安全抽样定量检测任务340批次,其中种植业农产品260批次,养殖业农产品80批次(畜禽产品70批次,水产品10批次)。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检机构
根据我县农产品生产类型情况,由有资质有实力的检测机构承检。承检机构工作职责包括:
1.印制抽样单、封条等文书;
2.样品采集、运送及监督抽检相关文书撰写;
3.样品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4.根据检验结果撰写《抽检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二)实施抽样
1.抽样要求。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和《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规定执行。
2.抽样办法。我局派遣人员配合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开展样品采集工作。样品以购买方式获取,购买费用由承检机构支付。抽样人员现场封样,封条由被抽样单位经手人签字确认,现场书写《农产品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检样品购置费用清单》等文书。承检机构对抽样现场进行拍照存证。
(三)检测参数及判定标准
1.检测参数
参考2023年河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品种检测项目表。
2.判定标准
国家标准,同时借鉴国际食品法典的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根据规定限量标准,判为“合格”或“不合格”。具体可参考GB2763-2021相关判定标准。
(四)样品检测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完成样品受理、确认、检验、检验报告发送、备用样品保存及处理工作。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一式三份。
(五)核查处置对不合格样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工作程序及分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三、资金测算 以完成所有抽样目标任务340批次和检测参数项及出具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测算资金不得超出20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县34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
五、抽检样品种类及检测参数项(见附表)
六、注意事项:1.被询价的服务机构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就此次社会服务相关要求,在2023年5月18日18时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提供报价的服务机构需附上服务机构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连同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材料一并寄到我单位。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服务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服务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服务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确定重新询价。
3.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后递交本单位,材料一式三份。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8-6212580。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农产品安全定量监测品种、检测项目和检测费用明细表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农产品安全抽样定量检测任务340批次,其中种植业农产品260批次,养殖业农产品80批次(畜禽产品70批次,水产品10批次)。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检机构
根据我县农产品生产类型情况,由有资质有实力的检测机构承检。承检机构工作职责包括:
1.印制抽样单、封条等文书;
2.样品采集、运送及监督抽检相关文书撰写;
3.样品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4.根据检验结果撰写《抽检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二)实施抽样
1.抽样要求。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和《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规定执行。
2.抽样办法。我局派遣人员配合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开展样品采集工作。样品以购买方式获取,购买费用由承检机构支付。抽样人员现场封样,封条由被抽样单位经手人签字确认,现场书写《农产品抽样检验抽样单》、《抽检样品购置费用清单》等文书。承检机构对抽样现场进行拍照存证。
(三)检测参数及判定标准
1.检测参数
参考2023年河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品种检测项目表。
2.判定标准
国家标准,同时借鉴国际食品法典的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根据规定限量标准,判为“合格”或“不合格”。具体可参考GB2763-2021相关判定标准。
(四)样品检测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完成样品受理、确认、检验、检验报告发送、备用样品保存及处理工作。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一式三份,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一式三份。
(五)核查处置对不合格样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核查处置工作程序及分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开展。
三、资金测算 以完成所有抽样目标任务340批次和检测参数项及出具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测算资金不得超出20万元。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县340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
五、抽检样品种类及检测参数项(见附表)
六、注意事项:1.被询价的服务机构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就此次社会服务相关要求,在2023年5月18日18时前,向我单位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提供报价的服务机构需附上服务机构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连同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材料一并寄到我单位。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服务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服务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服务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确定重新询价。
3.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后递交本单位,材料一式三份。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8-6212580。
巴马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农产品安全定量监测品种、检测项目和检测费用明细表
序号 | 品类 |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批次数 | 打包价元/批次 | 总费用 | |
1 | 种植业 | 蔬菜 | 鳞茎类(韭菜、葱类等) | 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拌磷、氧乐果、毒死蜱、特丁硫磷、三唑磷、水胺硫磷、治螟磷、乐果、甲基异柳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氰菊酯、倍硫磷、三唑酮、腐霉利、丙溴磷、多菌灵、异菌脲 | 260 | ||
2 | 芸薹属类(甘蓝、花椰菜、芥蓝等) | ||||||
3 | 叶菜类(普通白菜、莴苣、大白菜、甘薯叶等) | ||||||
4 | 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秋葵等) | ||||||
5 | 瓜类(节瓜、苦瓜、丝瓜、冬瓜、南瓜等) | ||||||
6 | 豆类(豇豆、菜豆、食豌豆、扁豆等) | ||||||
7 | 根茎类和薯芋类(马铃薯、甘薯、山药、牛蒡、木薯、萝卜、姜等) | ||||||
8 | 水生类(水芹、茭白、慈姑、莲藕、荸荠等) | ||||||
9 | 鲜食用菌 | ||||||
10 | 水果 | 仁果类(梨、山楂、枇杷等) | |||||
11 | 核果类(桃、枣(鲜)、李子、青梅等) | ||||||
12 | 浆果和其他 小型水果(葡萄、西番莲、猕猴桃、草莓等) | ||||||
13 | 热带和亚 热带水果(柿子、杨梅、无花果、杨桃、莲雾、荔枝、龙眼、芒果、石榴、番荔枝、番石榴、黄皮、香蕉、番木瓜、火龙果等) | ||||||
14 | 瓜果类(甜瓜、哈密瓜、西瓜、香瓜等) | ||||||
15 | 养殖业 | 畜禽产品 | 畜禽肉禽蛋等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环丙沙星、达氟沙星、诺氟沙星、氟苯尼考、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 | 70 | ||
18 | 水产品 | 鱼肉 | 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 10 | |||
备注: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抽样时间、种养产品的分布特点及用药特性等实际需要调整监测品种及检测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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