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码局部恒温仪意向公开(2024-JKMTDY-W3003)
金额
1.9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二、公示期限:2024年03月07日-2024年03月14日
三、资格要求:
无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如有意向参加我院此项目参数论证,可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邮件名称以“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命名。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只提交电子版。
2.产品注册证(如无则无需提供);
3.厂家授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反馈意见按模板格式填写(详见附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备注:反馈材料应当注明材料序号,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参与意向但无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9中意见建议栏填“无”;有参与意向并且有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9中意见建议栏填具体意见建议。其中材料1提交电子版,材料2-8提交加盖公章扫描件,材料9需提供excel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方式:029-84778138
邮箱:shebeike-td@163.com
六、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029-84778156
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初步参数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数码局部恒温仪 | 本设备针对发热儿童进行局部降温,降低颅脑内温度,从而降低脑细胞氧化反应速度和代谢率,提高脑细胞的缺氧耐受性,减少脑细胞损伤,降低烦躁、惊厥发生机率,是临床一种应急治疗手段。 | 详见附件 | 1.96 | 含配套耗材/试剂 |
二、公示期限:2024年03月07日-2024年03月14日
三、资格要求:
无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如有意向参加我院此项目参数论证,可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邮件名称以“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命名。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只提交电子版。
2.产品注册证(如无则无需提供);
3.厂家授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反馈意见按模板格式填写(详见附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备注:反馈材料应当注明材料序号,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参与意向但无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9中意见建议栏填“无”;有参与意向并且有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9中意见建议栏填具体意见建议。其中材料1提交电子版,材料2-8提交加盖公章扫描件,材料9需提供excel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方式:029-84778138
邮箱:shebeike-td@163.com
六、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029-84778156
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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