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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月路东侧配套中小学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答疑文件(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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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华月路东侧配套中小学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答疑文件(一)

发布时间:2023-12-19 16:41:27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华月路东侧配套中小学项目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答疑部分:

提问:

  1.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0.2场外交通承包人在投标前进行施工现场查勘时,已充分综合考虑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情况,需要完善和修建的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和修建并承担相关费用,此费用承包人已充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疑问:上述条款约定场外交通由承包人负责完善和修建并承担相关费用约定不合理,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应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7.1履约担保收取和退还约定承包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保证保险方式缴纳,须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疑问:建议协商将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约定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但不支付承包人利润。”疑问:约定不合理,建议约定为“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给承包人相应合理利润。”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4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付款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及承包人在合同解除前所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结算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结算金额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外,发包人不需支付承包人其他任何费用,承包人也不得提出任何索赔及补偿(包含但不限于预期利润索赔或补偿、机械材料费索赔或损失补偿、工期索赔)。”疑问:因发包人违约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给承包人相应合理利润。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履约过程中,即使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承包人须更换人员)。违约金标准①项目经理2-5万元②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1万元”疑问: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时应当承包违约责任,但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承包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请问控制价的编制人工费的调整是否是按(关于对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23〕9号文执行的?

    回答:控制价按照川建价发〔2023〕9号文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结合项目和自身情况综合报价。

    7、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若需提供,可否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附件中的“其他”中?

    回答:综合单价分析表需要提供,可以。

    8、本工程有专业工程暂估价,但控制价中未列总承包服务费,合同条款中也明确需提供总承包服务,请问此笔费用如何体现?

    回答:鉴于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总金额仅6万元,请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自行综合考虑总承包服务费。

    9、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提供材料的档次不得低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档次参考品牌表所提供材料品牌档次。根据发包人《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过程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发包人不指定任何品牌及型号,不排斥任何材料厂家,承包方拟选用主材由承包人自行选择,选用主材必须满足设计参数、标准及规范要求。承包人按照文件要求对拟选主材向发包人书面报告,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时限完成会签并由发包人下发各相关单位。”疑问:招标资料中未见材料品牌表,请问投标人是否需要填报品牌表,若需要填报,请招标人提供材料品牌表?

    回答:项目可参照国产一线品牌组织报价,发包人不指定任何品牌及型号,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要填报投标品牌表。

    10、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未能完成项目总工期节点要求10000元/天,节点工期延误超过60日历天,发包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双方的施工合同且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同时发出要求承包人退场的书面通知。该通知发出5日内,承包人应无条件全面退场”疑问:上述条款建议增加前提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未能完成项目总工期节点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上述条款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未能完成项目总工期节点要求10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金额约定为签约合同价款的3%”。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在投标前进行施工现场查勘时,已充分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出入场情况及施工场内外道路情况,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上述费用承包人已充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要求:施工现场与现有市政道路的连通,道路的状况承包人已在投标前的现场考察中了解。承包人应结合工程施工场地及周边道路状况,自主确定利用现有路网还是开辟其它临时通道,该项作为承包人的措施项目,其与之相关产生的费用(维护修复费、完工恢复等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疑问:上述条款出入施工场内外办理手续应由发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回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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