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凯源电力2023-2024年度输电线路跨越铁路安全防护措施项目专业分包框架采购-凯源电力2023-2024年度输电线路跨越铁路安全防护措施项目专业分包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工0662-3582321
招标代理机构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生0662-35823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凯源电力2023-2024年度输电线路跨越铁路安全防护措施项目专业分包框架采购公示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名称凯源电力2023-2024年度输电线路跨越铁路安全防护措施项目专业分包框架采购,采购单位为阳江市凯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具备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报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阳江市
2.2采购内容及规模:总采购量约160万元。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资质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铁路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或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截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或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
(5)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和《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及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6)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
4.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盖章上传投标文件。
5.投诉和受理:详见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工电 话:0662-3582321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投诉和受理
采购人: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附件:
投诉和受理
1、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投诉。
2、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2.1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表1。
2.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3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报价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投诉受理机构:阳江市鼎兴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部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康泰路丰泰中心北塔十一楼
邮编:529500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0662-3582315
3、投诉内容及时限,对采购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2天内提出。
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4.1投诉人不是报价人,或报价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4.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4超过投诉失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4.7涉及采购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一、恶意行为的处罚。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报价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
附表1: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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