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道S507(文曾路段)交安设施提升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3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2-XM0363
项目名称:省道S507(文曾路段)交安设施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82.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082.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质量等级 |
工期 |
施工地点 |
省道S507(文曾路段)交安设施提升工程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 |
1项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日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报价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报价担保 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号)的规定。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承诺书等);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报价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报价截至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十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且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查询截图。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3单元)
方式: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合格报价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1803单元)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1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单元)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单元)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价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2、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他内容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http://jt.xm.gov.cn/)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各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前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关于本磋商项目的有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1801-1805单元
联系方式:林颖0592-585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颖
电 话:0592-585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