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女士138679687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1
公告正文
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05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20001001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11-330726-04-01-719897文件批准备案,招标人为浦江县浦创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计规模: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0859.7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7%,容积率≤0.84,绿化率≥30%,建筑高度≤24米,主要建设包括文体中心主楼(展馆展厅、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培训中心、图书阅览、档案资料、办公、游泳池、游泳看台、更衣间、淋浴间、训练场、培训馆、瑜伽馆、卫生间等);地下室(地下车库、射击训练场、地下设备配套辅助用房等);场地建设(包括场地停车位、广场、景观节点、绿化、照明、道路、给排水设施、电器设施、标识标牌、夜景亮化等);配套设施(包括无障碍设计、安防设计、5G通信设施设计、服务标识系统设计、垃圾处理设计)等。 2.2 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浦江县水晶小镇文体中心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方案的设计、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和相关配套设计。含土建(建筑、结构、幕墙等)、安装(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等)、室外配套工程(道路、停车场、管网、绿化、通信、海绵城市等)、装饰装修、暖通、工艺、设备和设施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检测、检验和施工阶段的相关服务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 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并应完成招标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人提供给招标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3 承包方式: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 2.4 工程建设地点:晶哲路以北、晶石路以东、晶城路以南、水晶客厅以西。 2.5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6230万元,设计费约13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各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22年10月、11月、12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属设计单位,除需提供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11月、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外,还需提供投标单位与所属单位关系证明。拟派人员为企业职工退休后返聘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项目设计负责人退休后返聘的,其注册的建筑师证书和执业专用章须在施工周期内有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5承诺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失信名单。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1月31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22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3年01月17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78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4644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7017570758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3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920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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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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