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耳鼻喉科门诊耳鼻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zb-wzx-2024-11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招标联系人付老师022-6566552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光耀022-24414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耳鼻喉科门诊耳鼻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WZX-2024-11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耳鼻喉科门诊耳鼻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供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2024年3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1.投标人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现场获取。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注: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所有货物均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予认定。2.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022-65665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电 话: 022-24414892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耳鼻喉科门诊耳鼻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WZX-2024-11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耳鼻喉科门诊耳鼻喉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供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供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2024年3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1.投标人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现场获取。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注: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所有货物均须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予认定。2.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022-65665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电 话: 022-2441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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