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治市肿瘤医院(长治市潞州区中心医院)竞争性磋商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35.8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4032022acs00197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公司长治市肿瘤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雨0355-3098999
中标公司山西安飞隆商贸有限公司3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4032022ACS00197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 全能麻醉系统,适用各种患者(成人、小儿、新生儿)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 | 1 | 台 | 358000 | 358000 | 山西安飞隆商贸有限公司 | 朔州市开发区尚林苑北2号楼5号商铺 | 91140600MA0HE1GU9Y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 麻醉机 | GE | 1 | 358000 | Aelite NXT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炜,张钢琴,李建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肿瘤医院(长治市潞州区中心医院)
地 址:潞州区府西路50号
联系方式:0355-2060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系方式:0355-309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雨
电 话:0355-3098999
附件信息:
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doc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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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长治市肿瘤医院项目名称: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4032022ACS00197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19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
项目名称: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4032022ACS00197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6
项目概况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采购需求:预算金额:39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麻醉机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投标人需要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证明文件;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售价:0.00元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三、获取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地点: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2.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或“采云直播-山西政府采购供应商专场培训”观看操作视频;2.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2.其他事项: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6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5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2.4各潜在供应商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2.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地址:长治市和平壹号小区2号楼1单元1201室名称: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5-2060363地址:潞州区府西路50号名称:长治市肿瘤医院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话:0355-3098999项目联系人:苗雨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5-3098999
序号 | 编列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长治市肿瘤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1404032022ACS00197 |
3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4 | 项目预算 | 390000元 |
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 |
7 | 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质量现行验收规范执行,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8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指定位置上传) |
1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形式或投标保函。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800元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退还方式:退至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单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递交账户名称:山西海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治金山国际广场支行行 号:104164000896账 号:144235419508 备注:转账时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当是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文件,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11 | 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不召开) |
12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 |
1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 |
14 | 招标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费率和计算办法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执行。 |
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投标须知正文
3.合格的投标人2.6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装卸、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生产、制造或组织销售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物品。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5.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
6.2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采购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申领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机构。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7.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6.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提请投标人要特别注意。6.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3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采购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本次磋商,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部分:8.2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编排顺序
技术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8)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7)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缴纳保证金凭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
8.4磋商报价8.3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格式要求制作。(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及措施、服务响应、培训计划、质保期后的维护方案);(2)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开标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2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磋商处理。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磋商一览表”。(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作无效磋商处理。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5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4磋商一览表为第一轮磋商报价,要求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6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代理机构、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1.5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作无效磋商处理。11.4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1.3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1.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
13.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2.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2.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人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4.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4.成立磋商小组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五、磋商程序13.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3.2投标人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
磋商小组确认本磋商文件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磋商小组对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进行确认。15.确认磋商文件14.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4.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文件的确认和具体的评审磋商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评审报告。
17.3.2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提出,投标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响应文件审查
18.2磋商小组根据本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18.1磋商小组按照第17.1条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依据磋商文件对每个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估与比较,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18.确定参加磋商的投标人17.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7.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投标人。
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投标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保存,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3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交货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投标人签到的顺序进行。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9.磋商
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综合评分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以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进行提交,投标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0.最后报价1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条款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投标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2.评审复核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4.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3.2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3.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磋商保密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2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5.采购项目终止
27.签订合同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成交通知六、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项目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七、服务费27.3本文件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7.2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询问和质疑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29.披露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保密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1.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质疑30.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0.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潜在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0.询问
(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函内容包括:31.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1.3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见第七部分),1.1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1.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三)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现行验收规范执行,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一、商务要求第三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质保期及保修期:自交货验收合格后一年。4、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3、设备安装、调试:接到用户安装通知后,1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负责产品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通过验收。2、对货物设计缺陷等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不受质保期限制。1、货物应是全新、无产权(含知识产权)纠纷的。(四)售后服务:
1.2电源:220V-240V,50/60Hz,后备电池可持续供电≥80分钟1.1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15%-95%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全能麻醉系统,适用各种患者(成人、小儿、新生儿)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麻醉机技术规格二、技术内容
2.2机械或电子式流量计,非数码管显示流量计,保证稳定与准确,减少数码管元器件的干扰。2.1氧气、空气双气源,也可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2.气源、流量计1.5气道压力表,管道与气瓶压力表同一面板,方便医生观察;或者具备自动报警功能。1.4气动电控呼吸机,可供观察的上升式风箱1.3机身自带3个储物抽屉
4.呼吸回路3.3可升级同品牌同一生产厂家的挥发罐3.2配快速加药器3.1标配2个挥发罐位置,具有互锁功能,标配七氟醚挥发罐3.挥发罐2.3最低氧流量100ml/min,快速充氧范围25-70l/min。
5.呼吸机4.5标配二氧化碳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停止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4.4具有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能识别和显示回路、呼吸机以及钠石灰罐状态;如果回路脱落将发出报警提示4.3≤2.6L的机械通气呼吸回路容积(手动皮囊不参与呼吸循环过程),4.2回路部件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4.1所有回路部件可以徒手工拆卸、安装,一体化回路,防止意外脱落或误连接
5.6选配带窒息保护的PSVpro模式:窒息发生后10-30秒范围内可调自动启动SIMVPCV安全模式;当患者有自主呼吸时可切换回PSVpro模式5.5标配PCV,适用于新生儿麻醉,用较低的吸气压力输送更多的潮气量,更好地保护小儿患者气道,避免气压伤,促进氧合5.4呼吸模式:VCV、PCV、手动通气、电子PEEP5.3自检流程包括自动检测挥发罐状态,提示低压漏气情况。5.2用户可选择的全自检或部分自检功能。自检不通过时具有图文指示引导自检完成。5.1彩色屏幕≥7英寸,全中文操作菜单、显示和报警,设置值、监测值及报警须同时同屏显示。
5.12标配三种工作模式:手动通气模式、机械通气模式、待机模式5.11PEEP范围:0,4到20cmH2O5.10压力限制范围:10到80cmH2O5.9吸呼比:2:1到1:45.8呼吸频率:4-80次/分钟5.7潮气量范围:20ml-1400ml
第四部分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5.17流量传感器使用时间不短于12个月,降低临床使用成本5.16通过CFDA认证,满足临床各种患者通气需求5.15报警参数:低驱动压、气道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窒息5.14呼吸波形与呼吸环图可以同屏显示,互不遮挡界面。可以实时观测患者所有呼吸相关指标,便于临床医生掌控患者呼吸状态。5.13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流速波形描记
本评标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3、报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报价人电子签章。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磋商函 | 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扫描件。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内容齐全,报价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填写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填写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投报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产品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内容有效,法人电子签章符合要求。 |
2.1.1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要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有效、唯一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数量、质量、交货期、质保期等)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服务方案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标内容及标准 |
一、商务部分(12分) |
1、同类型业绩(8分)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19年11月至今)签署的同类型相关合同案例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 |
2、供应商信誉(4分)以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FDA、CE认证证书为准。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
二、服务部分(40分) |
1、有且准备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缺项、不提供的不得分。2、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障内容科学合理,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的得1-8分。3、对培训内容、培训方案、培训团队构成、培训计划进行评价比较得1-6分。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保证产品无划痕、无污垢、无损伤、无故障、系统软件经调试使用流畅不卡顿),能够充分保证产品的质量,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交验完成,得0-2分。5、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的得1-5分。6、从产品安全性、耐用性、持续性方面进行评价的得1-5分。7、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方面进行评价的得1-5分。8、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配件、辅材的完整性进行评价的得1-5分。9、本地化服务,在山西设有分公司或者售后服务中心的得2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三、技术部分(18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2分)投标文件对磋商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响应得12分;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被认定为无效文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详实,对应同招标货物一致的详细产品介绍和服务手册,得0-3分。3、对投标产品的设备配置、扩展性、安全性、环保性等进行对比,得0-3分。 |
四、价格部分(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分,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注: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且提供自有产品/服务/工程的,其报价分别给予10%/10%/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内容及标准。2.1初步评审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1、评标方法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2.2.1~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2.2详细评审
3.2详细评审5)投标文件在对磋商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和报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时出现实质性偏差的;4)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对单价、合价填报为“零”的细目,其价格视为包含在其它细目报价中。4)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如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服务范围(含技术服务)有漏报项,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其进行判定,如果这些缺漏项超出了文件要求数量的10%,则构成实质性偏离磋商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判定这些缺漏项并未构成实质性偏离磋商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同时,如该投标人中标,在采购服务范围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所缺漏项视为已含在其投标价中,授予合同的金额即为其投标金额。3.2.1价格评审: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和价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按上述第1)至5)款原则进行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应作为投标文件澄清的内容之一,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原则进行的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委托人:(下简称采购人)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通用货物类)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报价低者优先。3.4评标结果
1、交货日期:二、交货一、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如下货物(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条款,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受托人:(下简称乙方)合同名称: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质保期 | 备注 |
… | ||||||||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 ||||||||
此价格金额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并包含购买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费用。 |
五、验收要求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于内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内容,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四、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成期限本合同的总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三、合同金额2、交货地点: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三)验收程序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二)验收组织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相关货物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一)质量标准
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约定六、付款方式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九、违约责任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收受人为,期限为验收合格后。如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到期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八、履约保证金(三)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二)根据采购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一)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保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年。
(六)采购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五)采购人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四)乙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乙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乙方供货安装期内未能履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采购人终止合同,乙方不得要求采购人返还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乙方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乙方供货安装期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采购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采购人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十一、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签订。十、合同签订地点(八)采购人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七)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十二、其他(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甲方:乙方: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内容及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封面(格式)二、响应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份数提交。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件文应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
致:(采购人)一、磋商函商务部分二〇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5、我方完全理解最终磋商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磋商将被拒绝。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详见磋商一览表。3、我方同意按要求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等。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9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8、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供应商(公章):E-mail:(办公)(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人授权代表(签字):
特此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七、信用承诺函六、缴纳保证金凭证五、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文件四、营业执照副本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
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八、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
年月日投标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
投标人:(电子签章)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技术部分9.3其他商务材料9.2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9.1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年月日
注: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报价一览表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 |
总 价 | 大写: |
总 价 | 小写: |
供货期 | |
质保期 | |
质 量 | |
备 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质保期 | 供货期 | 备注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日期:
三、服务方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盖章)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培训、维修等承诺(由投标人提供)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相关附件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②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监狱企业声明函(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四)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日期:供应商(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五)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如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
创新服务明细表(六)创新服务明细表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日期: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说明: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如不适用,请注明不适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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