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格预审]惠州铁塔2024年第一批楼宇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经理135022800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5
公告正文

为加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铁塔”)楼宇信息化业务发展,提高社会力量和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的参与度,充分挖掘潜在合作伙伴,现对外公开寻源招募合作伙伴开展惠州铁塔2024年第一批楼宇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诚邀具备资源、服务整合能力的优质企业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招募范围

1.1项目概况:为落实统一、开放的平台战略,广泛吸引业内优秀企业合作,构建合作共赢生态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资源、服务整合能力的合作伙伴。

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库为楼宇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库:按照楼宇信息化业务拓展要求,招募配合我司开展市场拓展支撑、应用开发、施工交付、售后服务、算法合作,以及承担楼宇信息化业务项目中软件、硬件、集成、设计、施工、维护、运营等不同部分或环节的企业、机构。

1.2项目实施地点:惠州

1.3招募有效期限为:有效期自入围公示之日起1年。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企业性质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控股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3.增值税发票要求后续如有业务合作,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募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业绩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所实施的房企“室分+”业务(主要指面向客户等需求方提供的各类信息化业务,并负责后续相关的运营维护)累计50万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5.安管人员:

1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申请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安管人员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证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txjs.miit.gov.cn/ggfw/search.jsp)证书查询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024年06月01日以来3个月的本单位参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扫描件。

6.不得存在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惠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招募方法

1.本次招募采用线下招募的方式,申请人根据本公告及附件要求,整理资料后打包以“XX公司楼宇信息化合作伙伴入库资料”命名,提交至邮箱:xxx@chinatowercom.cn,专家通过评审后,将合格的报名合作商推荐为入围合作伙伴。

2.本次招募流程为:邮件报名、专家评审、入围公示。

3.入库资料一旦提交,则无法撤回,无法补充提交,请各位合作伙伴谨慎操作。

4.惠州铁塔将在申请截止时间后,凡是满足基本资格要求且综合评估分数高于80 分的申请人经审批及公示后纳入合作伙伴管理库。

四、招募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招募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募文件。招募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214日至2024年1220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领取招募文件登记表》(公告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wulf@chinatowercom.cn采购人在收到报名文件后发送电子版招募文件,招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

 

五、招募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251730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区56号小区中国铁塔大楼。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视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仅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唱价等事宜。

、免责声明

本次招募公告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任何其他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募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区56号小区中国铁塔大楼

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3502280002

电子邮件:wulf@chinatowercom.cn

 

 

 

 

招募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20241213

附件: 惠州铁塔2024年第一批楼宇信息化项目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招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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