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湘潭县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113.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43号
预算金额11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军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媛0731-58610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9
公告正文

2024年湘潭县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6-28

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湘潭县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湘潭县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40043         

3、采购代理编号:LYZC-20240510

4、采购项目预算:1134000元整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7、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预算

1

2024年湘潭县空气质量保障服务项目

一、项目需求:

针对我县现阶段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围绕湘潭县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持续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开展空气质量改善长期规划研究,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加快摸清污染底数,完善湘潭县移动溯源监测能力,加强各类污染源长效管控。持续开展驻场服务,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空气质量分析、空气质量管控服务、污染源巡查溯源等大气环境精细化管控服务,实现从发现问题分析研判污染源管控的闭环管控机制,全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质量要求

2.1 加强移动溯源监测能力

2.2 加强污染源巡查及管控力度

2.3驻场服务

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60%的款项;服务期满后,提交验收报告且完成考核约束性指标后付清全部合同款项。如未达到约束指标,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工作量及工作成效进行科学化评估,每项未达标指标将进行相应的措施调整。

1.2服务期:合同签订一年。

合计:1134000元整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转入(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并备注项目编号)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全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825 0312 0000 0326 2

开户银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芙蓉支行

特别提示:

1) 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情况,以核对投标人单位账户相符的银行到账单原件为准,各投标单位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2) 保证金到账情况请及时关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账方式自动退还给投标人。

5)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经采购人同意退还后,五日内由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退还。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4628日起至202475日止,每天上午0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理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获取);(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7915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江媛   赵玲           话:0731-58610173

2、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址:湘潭县易俗河镇

联系人:罗 军

联系电话:0731-57800589

3、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3

联 系 人:江媛   赵玲

联系电话:0731-5861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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