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发区综合管理局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城采竞磋[w43y]-2021111501
预算金额17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9-80897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9
公告正文

开发区综合管理局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局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龙城采竞磋[W43Y]-2021111501

项目名称: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局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7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17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局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深化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且安装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 2021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溧阳市嘉源广场3号楼2单元6楼)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4、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须持有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如投标人为代理厂商,需提供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报名申请表;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嘉源广场3号楼2单元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溧阳市嘉源广场3号楼2单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数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收款单位: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153000000415365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或者以现金方式缴纳,并备注项目)

(2)标前答疑: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1年11月26日中午11: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管理局

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

联系方式:13778251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龙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溧阳市嘉源广场3号楼2单元6楼  

联系方式:0519-80897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9-80897906  

疫情防控措施

1.在采购活动前,根据参与人员规模研究制定活动预案,科学安排座位间距,缩短工作时间,设置场内外提示牌,对参加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会议室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使用完毕后及时消毒。

2.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投标人、采购人授权代表,应如实填报《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公司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3.适当限制参与开评标活动人数。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除采购人授权代表和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进入开评标场所。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公司人员联系。

4.其余事项严格按照苏财购【2020】13号文执行。


附件:
报名申请表.docx
疫情防控登记表.doc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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