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岚悦酒店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岚悦酒店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竹屿湖中路南侧、滨湖路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总用地面积22046平方米,建设单位为福建岚悦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为加强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度,规范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福建岚悦酒店项目总平面图在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www.pingtan.gov.cn)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注:
1.附图:总平面图、效果图;最终规划设计方案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为准。
2.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办公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
3.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591-23163333,电子邮箱:zystjjgc@163.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为加强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度,规范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福建岚悦酒店项目总平面图在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www.pingtan.gov.cn)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6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注:
1.附图:总平面图、效果图;最终规划设计方案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为准。
2.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办公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
3.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591-23163333,电子邮箱:zystjjgc@163.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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