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询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三条付款方式待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甲方审核后支付除质保金(审核后金额的5%)外的所有费用,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凭乙方收据一次性无息支付。
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30%预付款,待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甲方审核后支付除质保金(审核后金额的5%)外的所有费用,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无遗留问题,凭乙方收据一次性无息支付。
二、本项目原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5:00时”,现更正为“2024年1月23日15:00时”。
三、本项目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09:30时”,现更正为“2024年1月24日09:30时”。
四、询比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渔光之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