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002860 项目名称: 自治区铁路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
分包名称: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开听证室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684807.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385997.45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1)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小、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图》、《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残疾人福利基金,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


保险:按合同购买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时,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供应商应执照安排1人进行驻点服务不少于12个月。另外,实行全天候24小时无假日全方位的上门服务、紧急救助、业务咨询等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投诉电话,上门服务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抢修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按照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按合同进行


其他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要保证厂家配件价格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对该价格进行市场调查,不能高于市场平均价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满城街与培华路交叉口)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此项目为多年错茬性项目(分两年付款)


包装和运输方式: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1.供应商必须执行办公生活设施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2.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返修。3.若办公生活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需回厂修理,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送厂维修


安装调试:供应商技术人员现场逐台、逐套安装调试,直至设备及各类软件运行正常。


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产品验收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 2.该批次产品的谈判文件所涉及的质量、技术、服务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3.甲方经办人验货时要认真填写验收单,注明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及开机测试情况等内容,经经办人签字后交供货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所有设备保修期为1年。若办公生活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质保期内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需回厂修理,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送厂维修。


培训:供应商需现场指导办公设备使用人员的日常办公使用及系统操作等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进口 备注
1 其他信息化设备 1 684807.00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听证室内设备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高清听证主机,全景摄像机,音视频管理平台,服务器,智能听证系统,听证室装修等


培训:供应商需现场指导办公设备使用人员的日常办公使用及系统操作等。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均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权利,不会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时,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供应商应执照安排1人进行驻点服务不少于12个月。另外,实行全天候24小时无假日全方位的上门服务、紧急救助、业务咨询等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投诉电话,上门服务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抢修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2.若办公生活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需回厂修理,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送厂维修。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办公生活设施的质量负责,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更换,更换掉的损坏件应归采购人所有。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代替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先得到使用单位的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优先服务,同时在维修档案、结算表等维修资料中注明质保期。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按合同进行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


甲方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要求执行;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要求,加强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采购项目内控风险管理,确保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执行。


乙方责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条款按期完成货物交付、调试安装及运行维护工作。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乙方于中标通知书公告后30日内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


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 3.如乙方在实际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时,所交付货物的各项零部件并非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执行,而是使用了投标文件承诺以外的其他零部件进行替换,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金未达到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2倍,则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2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且乙方依法应受的其他处罚并不会因乙方支付了上述惩罚性赔偿金而免除。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安装服务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货款金额10%的违约金,超过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聘请其他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并且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于此情形下,甲方可凭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的收费票据即向乙方索赔。


争议解决: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同为供货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肆份,乙方、甲方各两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产品验收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 2.该批次产品的谈判文件所涉及的质量、技术、服务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3.甲方经办人验货时要认真填写验收单,注明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及开机测试情况等内容,经经办人签字后交供货商。


其他:甲方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或(财政部门)书面反映乙方产品质量、供货、维修服务等情况,据此作为乙方参与下一轮评标活动的评价因素。乙方接受招标文件中将甲方书面反映材料作为评价因素的约定条款。 2.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乙方于中标通知书公告后并签订合同后,于30日内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验收。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双方签署验收单后10日内,甲方按(财政部门)规定支付货款。


包装和运输方式: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相应商售后服务承。


安装调试:供应商技术人员现场逐台、逐套安装调试,直至设备及各类软件运行正常。


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产品验收时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 2.该批次产品的谈判文件所涉及的质量、技术、服务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3.甲方经办人验货时要认真填写验收单,注明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及开机测试情况等内容,经经办人签字后交供货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所有设备保修期为1年。若办公生活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时(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如一时无法排除,需回厂修理,供应商应负责将设备送厂维修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35 满足磋商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30 分,以此为基础,响应供应商技术指标、参数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加满为止。响应供货商技术指标、参数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 2 分,减完为止。(要求提供彩色图样的,视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3 类似业绩 5 近五年(自2018年6月1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类似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为准,两者缺一不可,并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0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的得 5-4 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 3-2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2-0 分。
5 其他(节能、环保产品,产品功能现场演示,供货配送方案,实施方案,应急措施,培训方案,样品等) 10 响应供应商提供服务响应措施方案,收到服务购买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响应,且能够自觉遵守服务购买人的现场管理的得5-4 分;收到服务购买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保证及时响应,且能够遵守服务购买人的现场管理的得 3-2分;收到服务购买人的服务请求(含计时、计件项目)时,能够保证在 24 小时内响应,且能够自觉遵守服务购买人的现场管理的得 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6 质量保证措施 10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其中包含有序科学的计划安排,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有效措施的得 5-4 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周详,有正常操作流程和服务措施的得 3-2 分;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不全面、有缺漏的得 1-0 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