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八届“和平杯”天津市合唱艺术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6.5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2405z-b207
预算金额2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牛馆长
招标代理机构津泽青诚招标咨询
代理联系人李会芳186980494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第八届“和平杯”天津市合唱艺术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2405Z-B2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届“和平杯”天津市合唱艺术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65800 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文化宫。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八届“和平杯”天津市合唱艺术节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八届“和平杯”天津市合唱艺术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八届“和平杯”天津市合唱艺术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 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8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6月03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1)供应商关注“津泽青诚招标咨询”微信公众号“点我登记”获取登记 表或点击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RyVFrAP-sxiCzP4iDBe8Q 提取码:ta4c获 取登记表。(2)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 件同时回传至jinzeqingcheng@jzqczb.com.cn 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登记表内全部信息, 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登记表”,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回复模板”。(3)添加微信 15122120063 备注公司全称并支付文件费用。(4)登记表信息核对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 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文件需现场领取。(5)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咨询报名负责人 张老师15122120063.磋商文件的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西分 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5号(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西分 公司)。 七、其他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和平文化宫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2号 联系人:牛馆长 电 话:186223331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人: 李会芳: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电 话: 18698049482 电子邮件: jinzeqingcheng@jzqczb.com.cn 彻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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