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湾区教育交流中心(荔湾)真光中学分部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询比公告
金额
10.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代理联系人邓小姐1325058254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大湾区教育交流中心(荔湾)真光中学分部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55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525平方米,绿地面积325平方米、道路面积1707平方米。楼宇地上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 2586平方米,主要包括首层报告厅、接待室、会议室、室内车库、设备用房、绿化以及二、三层宿舍和室外工程等。
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908.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06.12万元,拆除工程费21.9万元。
4.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组织踏勘现场,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发布评标公示、中标公告,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08500.00元(大写:壹拾万捌仟伍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25.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7月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7月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7月8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80501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7月3日
附件:大湾区教育交流中心(荔湾)真光中学分部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询比文件 .doc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255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525平方米,绿地面积325平方米、道路面积1707平方米。楼宇地上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 2586平方米,主要包括首层报告厅、接待室、会议室、室内车库、设备用房、绿化以及二、三层宿舍和室外工程等。
3.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908.6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206.12万元,拆除工程费21.9万元。
4.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完成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组织踏勘现场,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发布评标公示、中标公告,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为止。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08500.00元(大写:壹拾万捌仟伍佰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25.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7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7月3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7月7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7月8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805018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7月3日
附件:大湾区教育交流中心(荔湾)真光中学分部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询比文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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