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4、7号线部分车站卷帘门更换及零星房建整修及车站废旧物质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x-zb-sh-2023-002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阮方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俊538224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3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01
公告编号
JYZX-ZB-SH-2023-00202
截止日期
2023-11-08
招标代理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7号线部分车站卷帘门更换及零星房建整修及车站废旧物质处置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3号线漕溪路站原有侧拉门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更换为卷帘门;
(二)3号线北延伸更换防风式网格卷帘门;
(三)3号线上海火车站至中潭路站区间栏杆上滚刀网使用年限太久,大量锈蚀损坏存在安全隐患,需拆除滚刀网,栏杆整修并加固;
(四)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自动扶梯两侧墙面陈旧需整修喷涂真石漆翻新;
(五)4号线西藏南路站屋面冷却塔消声百叶出现腐蚀损坏现象,且在屋面高处有较大安全隐患,需拆除原有消声百叶重新改造;
(六)3、4、7号线车站废旧物资处理;
(七)蒲汇塘基地内12台空调报废处置(另签订收款合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二个包件,各包件招标内容分别为:
包件一:
(一)3号线漕溪路站原有侧拉门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更换为卷帘门;
(二)3号线北延伸更换防风式网格卷帘门;
(三)3号线上海火车站至中潭路站区间栏杆上滚刀网使用年限太久,大量锈蚀损坏存在安全隐患,需拆除滚刀网,栏杆整修并加固;
(四)1号线上海体育馆站自动扶梯两侧墙面陈旧需整修喷涂真石漆翻新;
(五)4号线西藏南路站屋面冷却塔消声百叶出现腐蚀损坏现象,且在屋面高处有较大安全隐患,需拆除原有消声百叶重新改造;
(六)3、4、7号线车站废旧物资处理;
包件二:
蒲汇塘基地内12台空调报废处置(另签订收款合同)。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对上述二个包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中标人分包件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或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3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6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 11月23 日13时00分。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909号7号楼3楼4号会议室。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特别说明
1)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信用扣分并记录在案(信用处罚告知函格式见附件),如累计达二次,将被视为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行为,列入申通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20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10分的处罚;
4)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东宝兴路369号
联 系 人:阮方
电    话:63189188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汇区虹梅路2007号7号楼3楼
工 程 师:凌榕
联 系 人:赵俊
电    话:53822457、18149719976、13816888111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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