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养生绿色生活”客户属地化权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1338FW00020083)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委托,对“天然养生绿色生活”客户属地化权益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然养生绿色生活”客户属地化权益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参数 |
需求数量 |
蔬菜配送服务 |
每份为一箱蔬菜,每次配送重量不低于7斤,配送当季蔬菜种类不低于7种,叶菜类、果蔬类、根茎类、花芽类等搭配配送。 |
每月或按甲方通知更新配送名单及配送产品 |
3、配送范围:覆盖哈尔滨市各辖区、大庆市各辖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6月30日
5、含税采购控制单价:100元/份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预估采购数量:合同有效期内最大采购预估数量44,940份(每份为一箱蔬菜),预估采购数量不作为甲方采购承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展过类似服务业绩(向目标客户提供一对一蔬菜的项目);
7、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8、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10、最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信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银行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中信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招标报名结束后中信银行对报名供应商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法人、出资人、股东、高管等企业管理人员存在被执行人、关联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关联失信信息等失信行为的,根据存在的失信行为将可能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在“中信银行门户网站(https://eps.citicbank.com)”报名信息登记时反馈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11、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2、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6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注册并报名(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报名时须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公司合法正常经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满足要求(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投标人可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无法提供,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等情况可提供其证明材料);提供近期(2024年01月-2024年03月)依法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7)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国家权威机构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展过类似服务业绩(向目标客户提供一对一蔬菜的项目),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9)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2)最近三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信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银行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中信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3)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4)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①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②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③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④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⑤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按规定上传上述有效证件和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上传方式: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报名。注册和报名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支持线上发售、线下发售并行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购买方式。
发售方式一:线上发售
支付要求: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资料费通过公对公(须备注公司名称)汇入以下账户并保留转账凭证,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转账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开户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行号:309261000028
注: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
发售方式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线下发售
发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潜在投标人完成现场购买程序后,并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标书款缴纳收据,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还须进行以下操作:
(1)在“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按钮中上传支付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负责人,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转810、15244622031
(2)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提示: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五、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1、提交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2、CFCA电子印章申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并拿到CFCA电子印章(一般制证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FCA电子印章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潜在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CFCA申请操作手册》处下载“CFCA申请操作手册”和“CFCA驱动”,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和驱动安装。
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后,潜在投标人请到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页面中下载“投标客户端”软件安装包和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FCA电子印章生成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4、 CFCA电子印章绑定:在“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绑定CFCA电子印章,CFCA绑定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
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采购平台将拒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时00分。逾期提交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在采购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将在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进行开标(含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签字等环节)。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登录采购平台参加线上开标会,若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
七、其他说明
1、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ebid.cfhc.citic)(采购平台)为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查看中标通知书等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平台。投标人办理并获取CFCA电子印章、下载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上传、加密、解密和CFCA签名操作,以及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应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操作。潜在投标人可在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处下载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CFCA电子印章办理、确认参加回执、招标文件下载(含WORD版招标文件,WORD转PDF版招标文件,投标用EBID文件,EXCEL版投标注意事项核对表等)、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客户端操作(编制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等相关操作;可在系统首页“常用文件”处下载pageoffice和小鱼视频软件。(供应商服务热线:010-89178179。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30)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ebid.cfhc.citic)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潜在投标人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监督部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内部监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36号
联 系 人: 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李女士
电 话:0451-81888888转810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