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浠水县南城垃圾转运中心大件垃圾分类处理站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1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201000184044379001
预算金额211.9万元
招标联系人-0713-42252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先生0713-47395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浠水县南城垃圾转运中心大件垃圾分类处理站设备采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44379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4-00718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南城垃圾转运中心大件垃圾分类处理站设备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伊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常福工业园(武汉熙来顺重工有限公司厂区6-A

中标(成交)金额:211.9(万元)

综合评分法:85.69(分)

货物

名称:浠水县南城垃圾转运中心大件垃圾分类处理站设备采购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2119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胜阳、甘桂莲、段金丽、张征、周保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9-19

2、评审地点:主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客场: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2、收费金额:2.730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资金支付要求:采购人应加快落实浠水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精神,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
4、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址:浠水县南城经济开发区洪山大道体育馆综合楼5

联系方式:0713-4225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中泽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浠水县丁香路68

联系方式:0713-473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713-4739555

 

 

 

20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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