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山经开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gc2022sz6285
预算金额41624.2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08-01 16:17:14]

项目名称

三山经开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WH21GC2022SZ6285

标段名称

三山经开区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WH21GC2022SZ628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高安街道白象绿洲一期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汪昌伦
1365553296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71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吴红梅、叶晨
15155302353、1580553599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2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具体详见附件)

投标报价(元)/费率(%)

416242785.00元(92.5%)

项目负责人

吴新强(设计负责人);张相臣(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201910020340000174(设计负责人);晋1132016201618808(施工负责人)

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工期(天)

工程总承包工期:900个日历天;运行维护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名称: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具体详见附件)

投标报价(元)/费率(%)

416917773.3元(92.65%)

项目负责人

冯金根(设计负责人);鲁信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唐蔚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2014073330732014332706000177(设计负责人);鄂134201520151580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鄂142201120120985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

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工期(天)

工程总承包工期:900个日历天;运行维护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具体详见附件)

投标报价(元)/费率(%)

413992824元(92%)

项目负责人

元绍建(设计负责人);张厚根(施工负责人)

证书编号:CS211200583(设计负责人);沪 1412013201519449(施工负责人)

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施工负责人)

工期(天)

工程总承包工期:900个日历天;运行维护周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详见附件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中标候选人业绩
2、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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