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业务用房改造(实验室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隆信”)受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业务用房改造(实验室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业务用房改造(实验室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项目编号:JSZC-320000-LXDL-G2022-0001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4、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位于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133号(地上8层、地下一层)及东吴路周家门山3-4号(地上4/6层),原属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侦查办案用房,总房屋建筑面积11980.69平方米(其中东吴路133号房屋建筑面积6329.02?O,东吴路周家门山3-4号房屋建筑面积5651.67平方米),另外东吴路133号有地下面积约745平方米。
建筑物改造设计内容包括:
(1)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及门窗更换结合节能改造设计;
(2)实验区改造功能性配套包括实验室功能性布置设计(建设目标对标省新建成监测中心,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根据实验区改造引起的主体结构检测、鉴定、加固设计;
(4)根据实验区改造引起室内装修改造升级以及强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设计;
(5)消防整体改造设计;
(6)配套市政专业设计;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2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7、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8、设计周期:确定中标单位及方案后,按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30个日历天(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时间除外)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
1.2 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27434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为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网银、微信或现金直接交纳),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23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3月10日北京时间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10日北京时间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6、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丁卯南纬一路扬帆路1号
联 系 人:朱主任 电话:0511-8988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门面房1幢103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朱洪俊 电话:13775556177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 22年2月 16 日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