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满足武侯区40.95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部施工需求,需租赁智能物料提升机、智能施工升降机进行物资设备垂直运输或承载人员工作,经公司审批,对智能物料提升机、智能施工升降机进行公开招标租赁。
二、招标范围
招标单位 |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使用项目 |
武侯区40.95亩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 |
资金来源 |
业主计量款 |
租赁设备 |
智能物料提升机、智能施工升降机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包件划分 |
共设1个包件 |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包件。
包件 |
项目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A包件 |
智能物料提升机 |
协友、高立、长立、华康、川建等同等及以上品牌 |
SCH 1.2t/1.2t |
4台 |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达到自动化运转,可实现无需配备专职操作人员 |
智能物料提升机 |
协友、高立、长立、华康、川建等同等及以上品牌 |
SCH 1.2t |
1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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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施工升降机 |
高立、大汉、新明盛、大诚、中联、特威等同等及以上品牌 |
SC200/200 |
1台 |
四、结算及支付:
1.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21日起(7日内)结算上月21日-本月20日期间的租赁款,设备使用项目部负责办理结算。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结算手续办理完成且收到足额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本次结算租金的80%,其余20%的租金待竣工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
若因业主支付给设备使用项目部的工程计量款无法满足设备使用项目部按上述约定付款时,中标人应充分予以理解,并承诺同意设备使用项目部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后同比例支付租赁款,且中标人不得收取因设备使用项目部延期支付租赁款所产生的资金利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械设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本金: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万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披露的“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中,无不良记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息披露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7.禁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参与投标。
8.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
9.提供的租赁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且设备出厂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31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蜀道集采平台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3)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包件A需备注:智能物料提升机、智能施工升降机租赁项目招标文件费。
(4)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包件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6)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人定于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开标室进行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开发布。
九、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十、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包件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6日10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包件A需备注:智能物料提升机、智能施工升降机租赁项目包件A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一、其他
CA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查看软件下载和投标流程可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84号金科双楠天都2栋12层1235室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28-85259323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