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招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530300-2023-0135-0101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公司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正0874-3218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招标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530300-2023-0135-0101
2.项目名称: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招标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70000.00元
5.招标内容(服务需求):
(1)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清查,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
具体工作内容:
①清查材料核实
主要是指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基本情况、数据报表、损益证据、相关资料等进行核实。
②资产账务核对
主要是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各种银行账户、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科目的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核对账账、账证、账表和账实是否相符。
③资产实物盘点
主要是在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各项资产、负债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必要的盘点。
④专项审计
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的资产清查报表的合法性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⑤经济鉴证
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清查事项进行经济鉴证,并出具经济鉴证报告。
(2)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企业整体价值(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评估范围以采购方实际委托为主。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7.服务地点: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指点地点。
8.服务质量要求:
①执业过程和报告的编制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按时提交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的高质量的报告;
②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③资产评估报告由资产评估公司出具;
④对所提交的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⑤保证所提交的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约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为具备资产评估资质且必须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机构,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后提供无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即可
(1)近3年任意一年(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据实提供即可。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缴款凭证或依法免缴的书面情况说明(新成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情况说明即可)。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无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函。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资产评估资质且必须在财政部门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
2.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将①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双方的营业执照)③加盖公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授权事宜为获取XX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应附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396173890@qq.com,本项目需发送至电子邮件资料均符合要求才能参与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年6月19日14时30分~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时间:2023年6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磋商:
①投标人应拟派1名磋商代表参与磋商;
②投标人拟派的1名磋商代表应是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③磋商顺序:磋商顺序由磋商代表现场抽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子午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正
电 话:18687400709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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