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2-01-142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经年检有效营业执照;(2)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近半年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6:30
开标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阿克苏市东大街14号
联系方式:0997-212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香邸7号楼2单元506室
联系方式:17699111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佳硌
电 话:17699111261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采购项目.docx 招标文件--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采购项目.docx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阿克苏市东大街14号 联系人:王磊 电话:0997-2129520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香邸7号楼2单元506室 联系人:贺佳硌 电话:17699111261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分2022-01-142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企业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到位 |
1.3.1 | 招标范围 | 采购高端心脏四维超声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3.2 | 供货期 | 中标后30日历天内。 |
1.3.3 | 项目地点 | 业主指定地点 |
1.3.4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
1.4.1 | 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资质条件: (1)经年检有效营业执照;(2)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近半年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1.5.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5.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5.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5.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
1.6.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7.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满足招标要求。 |
1.8.1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9.1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投标人投标产品优于采购要求及使用范围时允许出现偏差;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截止前十天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不得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 限价:2000000.00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3.4.1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须严谨、清晰、完整,如因此原因出现废标、扣分等情况,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
3.4.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3.4.3 | 企业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 |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签署《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诚信投标承诺书》。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允许 不允许 |
3.6.1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开标时需提供:一正叁副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3.7.1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不需分册装订,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
3.7.2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企业公章,要求签章的地方签字。 |
4.1.1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检索。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2日下午16点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一楼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6.2.1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公示期限: 1 工作日 |
7.2.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做要求 |
7.3.2 | 投标保证金 | 无 有,投标保证金为:/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允许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 转账到收款方开户行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阿瓦提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891000233 开户名称: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852130212010108640221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开、评标时间均以新疆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
9 | 政策优惠 |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戒毒隔离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微型企业。 (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产品享受10%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产品享受10%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由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二)“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价格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价格扣除。 |
10 | 开标提供证件 | (1)经年检有效营业执照;(2)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4)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近半年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 |
11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以上费用请各投标人考虑到成本费用中,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若通过银行汇款交纳的,须由投标人的帐户汇入)。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
12 | 进场交易费 | 投标人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投标,应当按照新发改医价[2012]832号文规定向提供场地、设施及服务的交易场所经营机构交纳场地及设施服务费。 |
条款号 | 评审标准 |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2.1 | 资格性审查 | 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2.1 | 资格性审查 | 社保及财务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
2.2.1 | 资格性审查 | 信誉状况 |
2.2.1 | 资格性审查 | 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禁止的其他情况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供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且合理的报价,没有漏项 |
2.2.2 | 符合性审查 | 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了目录及页码 |
2.2.2 | 符合性审查 |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30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对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比例扣除,其评标价为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技术评分(70分) |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度 | 30 | 投标人提供的物品性能质量、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要求进行评定,带“*”参数为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偏离。所投产品无*参数,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基本参数共计118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正偏离一项加0.15分,无偏离加0.1分,负偏离不加分。 |
技术评分(70分) | 类似业绩 | 2 | 提供类似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
技术评分(70分) | 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 | 10 | 投标人的供货安装方案应包括进度计划和供货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安装、验收组织及资料整理等。安装调试方案明确具体,方案完善的完全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得10分。安装调试方案一般,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得5分。安装调试方案有明显缺陷,基本满足安装调试要求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评分(70分) | 培训计划 | 10 | 设备使用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含(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派专业人员在现场指导培训,内容详细全面得10分。专业人员通过视屏讲解指导培训,内容合理、有效得5分。仅通过电话指导参考使用说明无培训计划不得分。 |
技术评分(70分) | 售后维修、养护服务 | 12 | 1.由投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含)人及以上)定期(一年3(不含)次以上)现场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操作指导的得12分;委托其他机构人员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的得8分。 2.由投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不含)人以下)定期(一年三次以下(含))现场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操作指导的得10分。委托其他机构人员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的得5分。 3.无日常维修保养安排的不得分。 |
技术评分(70分) | 备品配件 | 3 | 三年内免费提供易损件配件得3分;二年内免费提供易损件配件得2分,有偿提供易损件配件得1分。(提供清单文件) |
优惠承诺 | 3 | 质保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延长1年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 (单位: 元) | 品牌 产地 | 规格 型号 | 供货期 | 备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品牌 产地 | 规格 型号 | 供货期 | 备注 |
投标总价: (大写) 人民币 。 (小写: ¥ 元) | |||||||||
交货期: |
投标人全称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电话/传真 | |||
成立年月 | 经营范围 |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营范围 | |||
注册资金 | 职工人数 | |||
公司所获证书 | 其 中 | 管理人员 | ||
公司所获证书 | 其 中 | 技术人员 | ||
公司所获证书 | 其 中 | 工人 | ||
固定资产 | 原值 万元 | 流动资金 | 万元 | |
固定资产 | 净值 万元 | 流动资金 | 万元 | |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 服务总产值 万元 | |||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 实现利润 万元 | |||
企业简介 | 请在简介中说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是否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结构; 是否已经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服务等相关能力; 是否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完成时间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 | 备注 |
日期 | 受处分/处罚人 | 受处分/处罚原因 | 处分/处罚结果 | 备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货物主要参数 | 投标货物实际参数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