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兴路西延柏乡段(西环路至临城界)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少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凯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哲0311-85294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中兴路西延柏乡段(西环路至临城界)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兴路西延柏乡段(西环路至临城界)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柏乡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柏行审批审字【2023】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中兴路西延柏乡段(西环路至临城界)道路全长3230.608米,占地面积126476平方米。机动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筑,面积75216平方米,人行道铺筑面积18926平方米,绿化面积14241平方米。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中兴路,东起西环路,西至临城界。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勘察: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勘察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并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人员,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人员,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高级工程师(道路专业)证书;
3.1.3财务要求:具有近3年(2020-2022)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若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满足):(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信用)http://zfcxjst.hebei.gov.cn/;
3.1.5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均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5 00:00 至 2023-09-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说明: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咨询联系方式:400-780-9998。注:本项目涉及暗标部分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2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柏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柏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凯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柏乡县槐东大街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少鹏 联系人: 刘哲
电话: 0319-7713303 电话: 0311-8529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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