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远程提讯(律师/家属会见)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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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卫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 12: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并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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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5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焦海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7067519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焦海燕0955-70675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菲18195535010 |
项目概况
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远程提讯(律师/家属会见)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并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T-2022-55
项目名称: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远程提讯(律师/家属会见)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中卫市公安局委托,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远程提讯(律师/家属会见)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T-2022-55
项目名称: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远程提讯(律师/家属会见)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8000.00元
采购需求: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远程提讯(律师/家属会见)建设,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注:1、以上资料电子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并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网站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报名、系统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3、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宁夏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宁夏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s://www.etrading.cn/)系统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会议开始前用CA锁登陆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楼)。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4009280095-5咨询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业客服人员。),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宁夏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宁夏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宁夏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
联系方式:0955-706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1819553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焦海燕
电话:0955-70675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话:18195535010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2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并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并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s://www.etrading.cn/)系统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会议开始前用CA锁登陆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公安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
联系方式:焦海燕0955-706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1819553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海燕
电 话: 0955-706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