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
金额
18.4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现对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XSGSCS-2023-0522-01
1.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
1.3采购人: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4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资金情况
2.1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
3、采购项目简介
3.1采购内容简介
屏山县经济开发区浙川大道四叉五火玉兰灯提升为八叉九火玉兰灯保护性拆除及新装约372盏,康庄大道(越溪东路)原路灯提升为四叉五火玉兰灯保护性拆除及安装约66盏;新浇筑混凝土基础1200*1200*1800 约372个,拆除约1755米的JHLV-1KV5x25mm2 电缆,拆除及恢复人行道约1752平方米等,安装线路开挖布置及混凝土基础并包含防雷接地装置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2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具体服务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范围划分,招标控制价如下。
3.3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3.4最高限价:184116.78.00(含税)。
3.5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4、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E路阳光”平台、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资格要求: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参加参选人的须持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以登记证中承接的业务范围为准。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4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请于2023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提交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1号楼4楼404办公室获取或通过网上方式提交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372731623@qq.com。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投标人自拟);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明;
(3)报名费银行转账凭证(重点提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费)。
(注: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PDF版本)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将在10-20分钟回复,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资料,请及时来电告知0831-5728987)。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通过以下账号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1030 1200 0000 0397 82。
注: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不接受现场或个人转账,资料费未在规定时间转入视为报名不成功,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
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11、磋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1号楼3楼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1号楼4楼404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5728987
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XSGSCS-2023-0522-01
1.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浙川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
1.3采购人: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4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资金情况
2.1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
3、采购项目简介
3.1采购内容简介
屏山县经济开发区浙川大道四叉五火玉兰灯提升为八叉九火玉兰灯保护性拆除及新装约372盏,康庄大道(越溪东路)原路灯提升为四叉五火玉兰灯保护性拆除及安装约66盏;新浇筑混凝土基础1200*1200*1800 约372个,拆除约1755米的JHLV-1KV5x25mm2 电缆,拆除及恢复人行道约1752平方米等,安装线路开挖布置及混凝土基础并包含防雷接地装置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2服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具体服务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范围划分,招标控制价如下。
3.3服务期限:以合同为准。
3.4最高限价:184116.78.00(含税)。
3.5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4、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E路阳光”平台、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5.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资格要求: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参加参选人的须持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以登记证中承接的业务范围为准。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4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请于2023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提交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1号楼4楼404办公室获取或通过网上方式提交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372731623@qq.com。
(1)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投标人自拟);
(2)加盖单位印章领取人身份证明;
(3)报名费银行转账凭证(重点提示: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费)。
(注:因供应商所提供资料(PDF版本)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将在10-20分钟回复,如未收到采购人发送的采购文件等资料,请及时来电告知0831-5728987)。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通过以下账号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宾兴宜村镇银行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1030 1200 0000 0397 82。
注:跨行转账有到账延迟可能,请供应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2天交纳。转账时请在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资料费。不接受现场或个人转账,资料费未在规定时间转入视为报名不成功,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
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6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11、磋商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1号楼3楼会议室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王场产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1号楼4楼404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5728987
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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